马歇尔大法官的远见
治家较少有个人的私欲野心,所以,并没有什么安排亲信,结党营私的权力斗争故事。但是,他们对于自己的政治理想却十分认真。事实也是如此,一旦卸任,他们就真正地回归田园了。但是,对于他们来说,他们各自的政治理想却是有关美国前途的大事,在任内,他们会不遗余力去竭力推行。这个故事就是这么发生的。
联邦派的亚当斯总统和他的国务卿马歇尔,都是对联邦政府的司法分支现状忧心忡忡的,他们几年来一直在为加强这个分支而努力。但是还没有实质性的进展。就在亚当斯总统即将离任之前,联邦最高法院的首席大法官出现了一个空缺。亚当斯总统在提名几经周折之后,终于在离任前提名了他的国务卿马歇尔出任此职。
亚当斯总统本人是有着哈佛大学学位的学者型律师。可是马歇尔虽然在出任他的国务卿之前,担任过国会议员和美国驻法大使,却没有受过正规的法律教育。他不仅获得提名,而且得到了国会审查的通过。这在今天都是不可想象的。这一方面反映了北美大陆的现实,在很长时间里,这里的法律人才一直还很缺乏;另一方面,也折射出建国初期一切都还留有战争时期的遗风,人们注重真实才干甚于学历。可以说,这是一个时势造英雄的机会,可是,没有受过正规教育的马歇尔真的能够胜任吗?
马歇尔和总统亚当斯一样,对于联邦派将要接管这个国家的行政机构,他们最不放心的一点,就是他们不会重视司法分支的增强。本来,随着亚当斯的落选,国务卿马歇尔也只能壮志未酬,打点回家了。现在,这个突然而来的任命使他激动不已,他一直耿耿于怀没有人担当的强化司法的重任,终于可以由他自己亲自担当起来了。他在给亚当斯总统的一封信中写到,“我迫不及待地想搬入我的办公室就任新职,使得你没有机会后悔作出这个提名。”
马歇尔急于迁入的那个办公室是什么样子的呢?那时候,美国最高法院可没有我们所看到的庄严雄伟的法院大厦。严格地说,大法官们甚至没有什么办公的地方。在马歇尔的再三奔走之下,首都的规划委员会才向国会协商,能否暂时借一个地方给最高法院容身。国会答应了,却挑了一个才二十二英尺的一点点大的房间,而且还是在地下室里。对此,马歇尔已经十分满意了。
在亚当斯总统离任前,他已经在马歇尔的建议下,向国会提出要进行司法改革。这项称之为“1801年司法法案”的改革,如果被国会通过的话,美国就将产生十六名新的巡回法官,担当起在全国巡回审理的任务。这样,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就可以从疲于奔命的状态中解脱出来,马歇尔认为,这是最高法院可能有所作为的先决条件。
你由此可以看到,在19世纪出的时候,美国距离真正的司法独立司法监督的理想还很远。有了宪法,还必须有后人在宪法精神之下的努力。
可是,亚当斯总统并没有应马歇尔的要求,让他立即搬到那个小小的地下室去上班。倒不是总统要后悔自己的提名,而是他还有两个星期就要离任了,他还需要马歇尔在自己国务卿的岗位上再坚持两个星期。这两个星期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协助总统完成对于42名首都地区低一级法官的任命,这些人将有五年的任期。这也是他们对于加强司法的一个努力,因为亚当斯总统想尽量提名一些能力强的的法官。
于是,他们为了赶在亚当斯离任之前的最后时刻,办完了这42名法官的任命手续,几乎天天忙到深夜。以致于后来人们把这些法官戏称为“夜半法官”。到了最后一夜,马歇尔总算干完了。他已经精疲力尽,在办公桌上留下一大堆文件就离开了他的国务卿办公室。这堆文件里,包括了最后十二名法官的任命书,它们都已经经过总统签字,封在信封里了。对于马歇尔来说,他觉得这些任命都已经完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