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自由迈出第一步
的绅士来北方各州旅行时,被他们的仆人告上法庭,送进监狱了!
这一举动也立即引来西班牙公使的严重抗议。在他的抗议中,还有这样“义正词严”的责问:“在什么时候和什么地方,居然听到过奴隶还有“民权””?“纽约法庭决不应该听那些黑人的抱怨。”这个时候,轮到西班牙公使阿噶兹,要为两名西班牙人要求“人身保护令”了。凡布伦总统随之又一次落入十分尴尬的境地。外交部长佛西斯只得又一次吃力地向阿噶兹解释美国的司法制度,这场民事官司是非洲原住民以个人的名义,向这两名西班牙人寻求赔偿的简单诉讼。法庭是必须平等地,不对来者进行身份区别地接案的。美国总统是无权干预这样的司法事务的。
在背地里,外交部长佛西斯还是违法地给纽约的一名检察官布特拉递了条子,希望他在这个案子里帮一把那两个西班牙人。然而,并没有起任何作用。
在纽约市民事法庭,法官英格理在经过对双方律师的听证之后发现,案子还是要回到这些黑人是“奴隶还是非奴隶”的问题。因为在当时,美国法律规定,奴隶不能对其主人按“民事法”提出起诉。但是,有一个方法可以在这个案子里,绕开这个黑人的“奴隶身份”问题,就是按“人身伤害法”进行起诉。因为在美国法律中,即使是奴隶,也可以对其主人提出此类控告。
结果,英格理法官经过审前听证,发现根据“人身伤害法”,蒙岱不算涉案,而路易兹可以起诉。于是蒙岱当庭开释,路易兹被判250美元的保释金。这一判定得到了纽约州上一级法院的认可。由于案子告上两个法庭,所以是分别审理。在纽约州的高级法院,得出的是相近的结果,也判了250美元的保释金。此后,还有另一名叫做托尼的黑人也接着提出民事诉讼,告上巡回法庭,结果又判了路易兹800美元的保释金。这个时候,路易兹实际上都已经由于辛盖的起诉坐在牢里了。路易兹的律师立即准备上诉,因为如果“阿姆斯达”号上的所有黑人,要是都群起而告之,那可怎么了的。
当时的报刊评论说,激进的反奴隶主义者的这一起挑战,如果是为了威慑南方的话,他们已经达到目的了。因为,他们终于让南方的奴隶主看到,黑人也可以有民事诉讼的权利。
凡布伦总统的行政分支有着来自西班牙的压力,只要路易兹还在牢里待着,就是一个额外的麻烦,当然很关心这个案子,可是依然无能为力。曾经接到外交部长来条子关照的纽约检察官布特拉,所能够做的就是借探望路易兹的机会,劝他交了保释金出来算了。可是,路易兹根据他在自己国家的经验,认为美国总统既然在西班牙的干涉下,希望他出来,那么,就一定能够放他出来。因此,尽管布特拉向他解释,美国总统无权干涉民事法庭,路易兹依然口气很硬地对布特拉说,放他出去是美国政府的责任,他可不想牲原则。结果,路易兹在牢里坐了四个月。大概终于相信了美国总统的“无能”,还是自己付了保金出来了。
这就是电影里有关法官宣布逮捕两个西班牙人的历史背景,也是联邦地区法庭开审之前一个不小的风波。
不管怎么说,在联邦地区法庭的第一个回合就这样结束了。但是,你也会想到,既然这不是一个法官别无选择的判定,那么,一方如果申诉了,另一方显然是有理由不服输的。激进的反奴隶主义者们很快发现,上诉的过程仍然不可避免。区别只在于,原来他们是准备在一审之后自己上诉的,现在却是他们的对手去上诉,他们则是应诉了。可是,他们一样地忧心忡忡。因为,上一级的联邦巡回法院,乃至再上一级联邦最高法院,他们的态度如何,会作出什么样的判定,都是无法预料的。提出上诉的对手,还是前面提到过的代表西班牙和凡布伦总统行政分支的联邦地区检察官霍拉博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