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分:十年风雨 -1
措的表现”,是“有失国家尊严”。我感到同样困惑。震情通报是中央办公厅发的,当然不能不信。那么面对北京廿四小时内可能发生七级以上大地震的预报,一个外交部长难道应当不闻不问,或者坐等文件层层报批,丧失时机,这才是维护国家尊严吗?而如果要采取措施,北京又有什么地方可庇护上千的外国人员和他们的妇幼家属使其免受伤害呢?中央不是在此之前已决定把国家的贵宾也立即转移去广州、上海吗?再说,假如那个预报是准确的,那么使馆人员不撤,后果又该是多么可怕?!
从第二天开始,外交部党组天天开会批判冠华“在地震问题上的严重错误”。党组个别几个人显然事先已知道内情,一上来就“上纲上线”批乔。但开始时党组大多数同志认为把责任推给冠华一人是不公正的。大家说30日晚上的决定是党组全体的决定,也电话报了中央领导的秘书,这么紧急的事不可能按常规一道道批示,不能说无组织无纪律;既然是集体的决定,如果要写检讨,应当以党组名义写,也不应由冠华一人承担。由于大多数成员持此观点,给中央的第一个“检讨”是以外交部党组名义写的。但过了一两天,显然有人给党组成员“吹风”了,许多人开始沉默,逐渐地把“罪责”推到了冠华一个人头上。张春桥更是气势汹汹地在冠华的“检讨”上“批示”说他的“错误不是孤立的、偶然的,要和‘批邓’联系起来”。过了几天,国务院的主要领导突然莅临外交部,名义上仍是一把手的外交部长的冠华事先竟一无所知。至此,外交部大字报中已提出了把乔冠华拉下马的口号。一切都很明白,冠华是“四人帮”大权在握时被推到被批判的位子上的。但是,两个多月之后,当冠华在巴黎听到粉碎“四人帮”的消息后,饮酒庆贺时,他又怎能想到此时在国内那些不久之前还同“四人帮”一起整他的人们已经乘冠华在国外的时机把他挂到了“四人帮”的线上去了。10月17日,冠华回到北京,我去机场接他。我告诉他由于中央的表态,部内已形成打倒他的形势。我至今仍难以忘却他那忠贞不渝的天真态度。他说:“打倒‘四人帮’是大事。我个人受点审查不要紧。我们也有错误嘛!我们没有想到这么快可以打倒‘四人帮’。三四月份想利用他们内部矛盾保住外交部,这至少是机会主义、实用主义的表现。我应该向中央检查。其他的事都是可以说得清楚的。有人可能要利用形势向中央诬告,我回来了就好了。该我检查的错误我会检查的。该说清楚的也会说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