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个沉思 论物质性东西的存在;论人的灵魂和肉体之间的实在区别
就给我引起愉快之感的东西;可是,除此而外,我看不出它还告诉我,我们从这些不同的感官知觉里应该对于在我们之外的东西做出什么结论,除非经过精神加以仔细、成熟的检查。因为,我认为认识这一类事物的真实性,这只是精神的事。
比如,星星给我眼睛的印象虽然并不比蜡烛的小小①火焰给我的印象大,可是在我心里却决没有一种实在的或自然的功能使我相信星星并不比蜡烛的火焰大,不过我自幼年起就一直这样判断的,没有任何合理的根据。在我挨近火的时候虽然我感觉到热,甚至在我挨得太近的时候,我感觉到疼,却没有任何理由可以让我相信火里有什么跟热一样的东西,也没有什么跟疼一样的东西,我不过是有理由相信火里有什么东西,不管这个东西是什么吧,它给我刺激起来热或疼的感觉。
①“小小”,法文第二版缺。
同样,在有些空间里虽然我找不出什么能刺激和触动我的感官的东西,可是我不应该因此就断言这些空间里绝对没有物体。不过我看出,不管是在这方面或者在其他许多类似的事情方面,我经常是把自然的秩序给弄坏、弄乱了,这是因为,感官的这些感觉或知觉之被放在我里边仅仅是为了警告我的精神什么东西对总和体(精神是这个总和体的一部分)是有好处的或者有坏处的,到这里为止,它们本来是相当清楚、相当分明的,可是我却把它们当成好像是非常可靠的、我可以由之而直接认识在我之外的规律一样来使用了,而关于物体的本质或本性,它们能告诉我的却都是非常不清楚的。
可是我前面已经检查得足够充分了,尽管上帝是至善的,我有时在这一类的判断里仍会有错。在有关自然告诉我应该趋就或躲避的东西上,在有关自然放在我里边的内部感觉上,到现在还出现困难;因为我有时看出错误,这样我就直接被我的自然所欺骗。举例来说,肉里放上了毒药而肉的滋味很香,可以引诱我去吃毒药,这样一来我就受了骗。不错,在这方面当然是可以原谅的,因为它仅仅让我吃滋味很香的肉,并没有让我吃它所不知道的毒药,因而我只能由这件事上得出这样的结论,即我的自然不能完全、普遍认识一切事物,这当然是没有什么奇怪的,因为人既然是一种有限的自然,就只能具有有限完满性的认识。
不过我们经常也在我们直接由自然得到的那些东西上弄错,就像有时病人希望吃喝可能对他们有害的东西一样。人们在这上面会说,引起他们弄错的是因为他们的自然〔本性〕坏了。可是问题不在这里,因为一个病人也和健康的人一样,真正是上帝的造物,所以他和别人同样不愿意上帝的善心使他有一个骗人的自然〔本性〕,就像一个由轮子和摆装成的钟表一样,当这个钟表做得不好,不能完全满足钟表工匠的希望来指好时间时,也是同样准确地遵守自然的一切规律的;同样情况,如果我把人的肉体看成是由骨骼、神经、筋肉、血管、血液和皮肤组成的一架机器一样,即使里边没有精神,也并不妨碍它跟现在完全一样的方式来动作,这时它不是由意志指导,因而也不是由精神协助,而仅仅是由它的各个器官的安排来动作。因此我很容易认识到,既然这个身体,比如说,是水肿病患者,他自然就由于喉咙发干感到难受,喉咙发干习惯地给精神以渴的感觉,因而趋向于引动他的神经和其他部分让他要求喝水,这样一来就增加他的病痛,害了他自己,这和他没病时由于喉咙发干而喝水以应身体的需要是同样自然的。虽然我看到一个钟表被造这个钟表的人指定了它的用途,我可以说,如果这个钟表走得不准,那是因为它违反了它的自然〔本性〕,这和我把人体这架机器看成是上帝做成的,使它在它里边有它应有的一切运动,虽然我有理由想,如果它的喉咙发干,没有按照它的自然〔体性〕的秩序办事,喝了有害于保持它的健康的东西,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