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五年的“新布拉格之春”——捷克经济转轨评述之二
1995年对当前统治的评价:与以前相比(回答率%) [27]
坏得多
坏得多+
坏一些
一样
好得多+
好一些
好得多
捷克
8.2
23
18.8
58.2
24
匈牙利
26.2
50.1
23.3
26.6
5
波兰
19
39.1
16.9
44
10
斯洛伐克
23.5
50.2
17
32.8
5
换言之,在两波大众私有化完成后的这一年,捷克人对当前统治的评价是四国中最好的:有24%的捷克人认为如今的统治比过去“好得多”(其余三国只有5%、10%、5%),58.2%的捷克人认为比过去好(其余三国只有26.6%、44%、32.8%),而77%的捷克人认为至少不比过去坏(其余三国只有49.9%、60.9%、49.8%)。
捷克人对私有化、对经济改革以及对当前统治的这种评价,与以“大众私有化”为核心的市场化改革较好地做到了改革代价与机会的公平分配、即“交易权利初始配置的平等”显然有关。关于这一时期捷克人收入分配的差距与社会分层,目前有多种统计。根据捷克科学院社会学所“经济期望与态度调查”的抽样统计,捷克家庭人均收入的吉尼系数1992年为0.23,1996年为0.27,最贫穷的1/10家庭1992年享有总收入的5%,1996年享有4.4%,最富有的1/10家庭1992年享有总收入的20.5%,1996年享有24.5%,亦即最穷的人收入为人均收入的近一半,最富的人收入比人均收入高一倍多。 [28] 如以家庭总收入计,则剧变前1988年吉尼系数为0.29,剧变后、大众私有化前的1992年为0.32,1996年为0.36——这是按粗收入计,经过税收、福利调节后三个时段的净收入吉尼系数为:1988年0.20,1992年0.22,1996年0.26。最穷的20%家庭1988年拥有总收入的11.1%,1992年为11.9%,1996年又恢复为11.1%;最富的20%的家庭拥有总收入的份额为:1988年30.9%,1992年34.0%,1996年37.8%。在剧变前,这个分配状况与“福利国家”的北欧诸国相当,剧变后则与北中欧(德国、荷兰)相当,而比匈、波(吉尼系数均为0.29)都更平均,也比美欧各发达国家分化程度更小。 [29] 另一方面,按曾任波兰左派政府副总理、对“捷克模式”持批评态度的科沃德克选择的资料,从剧变前的1987-1988年到捷克完成两波大众私有化的1993-1995年,维谢格拉德集团四国的吉尼系数演变为:捷克从0.19升为0.27,波兰从0.26升为0.28,匈牙利从0.21升为0.23,斯洛伐克则从0.20降为0.19。 [30] 按这组统计,捷克转轨后吉尼系数的升幅是四国中最大的,但就绝对值而言,捷克的收入分配如今仍比波兰平均。
当然,重要的是无论按哪组统计,这几个国家都是所有转轨国家中分配不均度最小的,而捷克又小于波兰。比起1994-1995年前后吉尼系数已上升到0.4-0.5水平的中国、俄罗斯等国几不可同日而语。分配不均度小亦即“结果不平等”程度小,而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