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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碰撞”与“文化交融”:全球化中的两种景观
目前可能就处在这样的关键点上。我曾经指出:日常生活的常识表明,一个面临“转制”的大家庭最可能尖锐化的矛盾并不是“要不要分家”的矛盾,而是“如何分家”的矛盾。前者可以说是“文化”冲突——“传统宗法”与“新潮个性”的冲突,而后者就是利益冲突即“争夺遗产”的冲突。尽管讲“文化冲突”似乎比讲利益冲突更深刻更“学术”,然而现实中,因分家不公而打架,或者为争夺遗产而打官司的司空见惯,为争论要不要分家而打架倒是极其少见的。以平分土地的方式结束人民公社,农民极乐为之,而“穷庙富方丈”的同时让工人空手下岗,工人怨声载道,这难道是农民比城里人更懂得什么适应市场经济的“西方文化”?无非是“分家”的公与不公之别而已。

    一个国家走向市场经济是如此,国际社会走向“全球化”市场经济亦然。全球化中的“制度碰撞”是严重的,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之建设是困难的。但这种困难,主要并不在于(不是完全没有)“文化冲突”。合理的国际市场经济秩序取决于两个因素:

    一是各国国内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如前所说,这固然有“是否分家”之争,但至少在中国如今已经主要是“如何分家”之争。

    二是即便都是市场经济国家,只要有国界之分,就有利益的畛域。人难免有自利之心,由人组成的国家亦然。同为“传统文化”中人可以有残酷的权力争斗,同为市场经济中人可以有激烈的“商战”,国际关系也是如此。全球化时代仍然会有国家利益的冲突,即使“文化”相同“主义”相同,两个国家因利益冲突而交恶、甚至兵戎相见也不奇怪。但这与“文化冲突”是两回事。在一国之内,“文化国粹”的爱好者同时是卖国贼,西学的弘扬者同时是爱国者,这样的例子还用举吗?当年“满州国”汉奸中许多就是五四时代的国粹派,如郑孝胥、罗振玉之类。而甲午时期发动公车上书的抗日派,恰恰就是不久之后坚决主张学习日本的维新派,他们发动改革难道是要出卖“中国文化”?

    而在国与国之间,更未必“同种同文”就能共利害,正如“主义”的类同也未必意味着利害一致。社会主义的苏联当年欺负我们的程度绝不亚于任何资本主义国家,而据说同属“儒家文化圈”、共持“亚洲价值”的日本,给中国的伤害更远远超过西方基督教国家。说到帝国主义压迫,乃至更广义的帝国压迫,早在全球化之前已经存在了上千年,全球化时代的国际秩序不能说没有这种历史的遗留物,为此我从来就认为只要有国界存在,就有捍卫国家利益的问题,但这与“主义”、“文化”的选择完全是两回事。在世界贸易秩序的谈判中,即使理论上都赞成自由贸易,各国也都会尽量争取最有利于己的条件,尽量保护自己的市场而打开别人的市场。至于强权政治在国际政治领域的存在就更不奇怪。道理很简单,任何权力都有越界的可能,关键在于有制约它的机制即民主机制,目前人类在民族国家的范围内已经找到了建立这种机制的方法,这是我们应当学习的,全球化为这种学习提供了方便。而在国际领域确实还没有这种机制,所以“经济全球化”不可能消灭强国的霸权。我们需要反抗霸权,捍卫国家利益,但这与在国家的范围内消灭强权政治,实行公民政治,应该是并行不悖的。

    总之,制度演变并不一定意味着某种“文化”的优势。相反,建基于人类普世基本价值认同之上的制度趋同将更有利于全球范围内的多元文化平等交融,正如信仰自由取代异端审判制度有利于各宗教的并行发展与相互交融一样。而过分渲染全球化中的“文化冲突”反而可能会掩盖了真正值得重视的利益冲突。不要忘了,当年日本侵略者与中国的汉奸正是以“同种同文”的中日应该共同对抗异种异文的英美为理由来蹂躏中国的。而冷战后西方出现的“文明冲突论”也有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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