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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中国社会的再认识
在西方,从小共同体本位的传统社会向个体本位的公民社会演进需要经过一个“市民与王权的联盟”( 本质上即公民个人权利与大共同体权力的联盟) 的话,那么在中国,从大共同体本位的传统社会向公民社会的演进可能要以“公民与小共同体的联盟”作为中介。所谓“联盟”当然是个象征性说法,不一定指有形的盟约( 西方历史上的“市民—王权联盟”也并非实指) ,而是意味着争取公民个人权利与争取小共同体权利二者间形成客观上的良性互动。

    在社区自治与自治性社区权利极不发达的传统中国,与市场关系的发展相联系的小共同体( 包括家族组织) 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起到社区自治的功能,并以其集体进取精神克服大共同体的束缚,从而为个性的发展打开突破口,明清时期东南地区宗族关系与商品经济同步而“逆逻辑发展”的事实表明了这种可能性,但它最终能否像西方王权一度有助于市民社会的建立一样,为中国打开一条新路,则历史并未

    作出答案,因为近代以后中国原来的发展轨迹中断了。不过改革时期东南地区再度出现宗族共同体与市场同步繁荣的局面,却十分耐人寻味。

    改革后东南农村出现的“乡镇企业”被世人目为“奇迹”。而乡企的发展史初看起来似五花八门,典型的如“温州型”乡企多是私有制,而“苏南型”乡企在1996年大转制前则是“集体企业”为主。于是关于“乡企奇迹”的原因也就有了“市场动力”与“新集体主义”等彼此抵牾之说。然而人们却很少注意到,这些或公或私的企业分布却有一个共同点,即它们主要是在“市场网络所及、国家控制弱区”发展起来的。创造出温州奇迹的许多中心市场与民间工业区都位于非所在行政中心亦非交通要道之地,如永嘉之桥头、温岭之石塘、永康之大园东、古山、苍南之龙港、金乡,等等。而这种“大市场中的小角落”恰恰也是苏南乡企的最佳发展基地。苏南最大的行政中心与交通枢纽南京市,市郊诸县的乡企都难以发展。迟至1990年,南京市属地区的乡企在江苏各市中仅居第8 位,而无锡、苏州、盐城、南通等地就活跃得多。在这些地区,主要的乡企发展地也往往位于行政辖境的“角落”里。

    苏南乡企从形式看不同于温州的私营乡企,当地宗族关系也远不如浙、闽、粤诸省发达,但就是这样的“集体企业”为什么也只能在“角落”里发展起来呢? 显然,这是因为大一统的强控制不仅压抑了个人活力,也压抑了小共同体的活力。而在这种控制的夹缝中发展起来的“小共同体”自然会带有浓厚的乡土人际关系纽带。它既非“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公民契约性经济组织,也非“闾里什伍”的传统行政安排与政社合一的“集体”。苏南乡企自然不是宗族经济,但却往往带有浓厚的“庄主经济”色彩。

    内地的早期乡企同样存在类似现象,这表明,城关附近、交通干道上的流通优势与行政控制优势这两因素中,90 年代中期以前一直以后一因素更为突出,它使得“农民企业”为回避行政控制宁可牺牲流通优势,在“角落”里求发展。当然这有个条件,即整个大地区经济发达,市场网络活跃并足以伸入这些“角落”。否则,像中西部贫困地区那种封闭的“角落”里乡企也是难以发展的。这一特征表明:90

    年代中期以前乡企发展的最重要“优势”,与其说是最能利用市场机制,不如说是最能摆脱行政控制,无论私营型( 如温州) 还是集体型( 如苏南) 乡企,在这一点上似乎是共同的。

    实际上无论姓私姓公,以“能人”为中心,以小共同体为依托的“庄主经济”都是乡镇企业的通行模式。出现这种状况是不难理解的:既然这时乡企发展最重要的优势不在于它最能利用市场机制,而在于它最能摆脱国家计划控制,那么是否采用最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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