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轨经济学中的公正问题
为马克思的理念所不容的事难道还少吗?哈耶克与缪尔达尔的区别人所共知,这一区别决不比例如罗尔斯与诺齐克的区别更大。但谁能否认罗、诺二人的公正观存在着共同的底线?何清涟对哈耶克与缪尔达尔读得确实不透,引得也未必贴切,张先生指出这一点是对的。但张先生在公正问题上如此回避共同底线,则是更值得商榷的。
注释:
[1]K. Arro;Gifts and Exc;. in Philosophy and Public Affairs. 1:4(1972) pp.343-362.
[2]J·E·Stiglitz, en Years of transition. orld Bank, ason, D.C., 1999. P.8
[3]quot;华盛顿共识quot;对这一点的肯定,可以从他们对起点平等式证券分配的支持看出。尽管如我以前已指出的,这种方式并不仅仅为这一quot;共识quot;所主张,同时这种方式是否最佳也可以讨论。
(来源:《战略与管理》2001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