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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勘学方法论
有了巧妙的猜测,而忽得古本作印证似的!所以初学的人,看惯了这样的推理,也就以为校勘之事是应该先去猜想而后去求印证的了!所以我们可以说,古来许多校勘学者的著作,其最高者如王念孙、王引之的,也只是教人推理的法门,而不是校书的正轨;其下焉者,只能引学者走上舍版本而空谈校勘的迷途而已。校勘学的不发达,这种迷误至少要负一部分的责任。援庵先生的《校补》,完全不用这种方法,他只根据最古本,正其误,补其阔;其元刻误而沈刻不误者,一概不校;其有是非不易决定者,姑仍其旧。他的目的在于恢复这书的元刻本来面目,而不在于炫示他的推理的精巧。至于如何定其是非,那是无从说起的。他的一部《释例》,只是对我们说:要懂得元朝的书,必须多懂得元朝的特殊的制度,习俗,语言,文字。这就是说:要懂得一个时代的书,必须多懂得那个时代的制度,习俗,语言,文字。那是个人的学问知识的问题,不是校勘学本身的问题。校勘的工作只是严密的依据古本,充分的用我们所用的知识学问来决定那些偶有疑问的异文的是非,要使校定的新本子至少可以比得上原来的本子,甚至于比原来的刻本还更好一点。如此而已!援席先生的工作,不仅使我们得见《元典章》的元刻的本来面目,还参酌备本,用他的渊博的元史知识,使我们得着一都比元刻本更完好的《元典章入这是新校勘学的第一大贡献。

    第二,接庵先生的四十二条“例”,也是新校勘学的工具,而不是!回校勘学的校例。校勘学的“例”只是最普通的致误之由。校书所以能有通例,是因为文件的误写都由写人的无心之误,或有心之误;无心之误起于感官(尤其是视音)的错觉;有心之误起于有友改善一个本子而学识不够,就以不误为误。这都是心理的现象,都可以有心理的普通解释,所以往往可以归纳成一些普通致误的原因,如“形似而误”“涉上文而误”“两字误为一字”“一字误分作两字”“误收旁注文”等等。彭叔复作《文苑英华辨证》,已开校例之端。王念孙《读淮南内将》的第二十二卷,是他的自序(作于嘉庆二十年乙亥卜八一五〕),‘脖其致误之由”(“对传写讹脱者半,冯意妄改者亦半也”),列举普通设例四十四条,又因误而失韵之例十八条,逐条引排南子》的设文作例子。后来命抛作《古书疑义举例》,其末三卷里也有三十多条校勘的误例,逐条引古书的误文作例子。俞捆在校勤学上的成绩本来不很高明,所以他的“误例”颇有些是靠不住的,而他举的例子也往往是很不可靠的。例如他的第一条“两字义同而衍例”,就不成一条通冽,因为写者偶收旁往同义之字,因而误衔,或者有之;而无故设衍同义之字,是很少见的。他举的例子,如硬删《周易·履》六三“按能履,不足以与行也”的“以”字;如硬删《左传》隐元年“有文在其手日为鲁夫人”的“曰”字;如硬删老于六十八章“是调配天古之极”的“天”字,都毫无底本的根据,硬断为“两字义同而衍”,都是臆改古书,不足为校勘学的误例。王念孙的六十多条“误例”,比俞懒的高明多了。他先校正了《淮南子》九百余条,然后从他们归纳出六十几条通例,故大体上都还站得住。但王念孙的误例,分类太细碎,是一可议;《淮南》是古书,古本太少,王氏所校颇多推理的校勘,而不全有古书引文的依据,是二可议;论字则草书隶书篆文杂用,论韵则所谓“古韵部”本不是严格的依据,是三可议。校勘的依据太薄弱了,归纳出来的“误例”也就不能完全得人的信仰。

    所谓“误例”,不过是指出一些容易致误的路子,可以帮助解释某字何以讹成某字,而绝对不够证明某字必须改作某字。前人校书,往往引一个同类的例子,称为“例证”,是大错误。俞傲自序《古书疑义举例》,说:“使童蒙之子习知其例,有所据俄,或亦读书之一助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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