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宪制会谈始末
定勇往直前。决定再度要求英国给予新加坡完全的独立。然而双方对这次会谈都感到很厌倦,尽管其间有过多次冗长的会议和私下的商谈,却显然不会有结果。马绍尔正在追寻--个海市蜃楼。这次会谈以惨败告终,但并非一无所获,至少它把马绍尔的政治狂热从新加坡政坛一扫而光。到了这个地步,马绍尔非辞职不可了。我猜想林有福会出任劳工阵线政府下一任首席部长,我们将步入一个新阶段。
1957年2月7日,马绍尔辞职后,接任首席部长的林有福召集各政党代表开会。目的在于拟订新宪制的大纲。一个月后,他把一份关于其他项目的报告提交议院。他的提案内容符合实际,也恰到好处:我们quot;将向女王陛下的政府争取自治邦的地位,对内政拥有一切相关的权利、权力和特权;对外事务方面则管理贸易、商业和文化交流quot;。这并不是独立,新加坡的主权仍然操在英国人手里。没有人企图掩饰这个令人不快的事实。正如我后来所指出的,这意味着quot;英国人有权任意废除宪制,他们在新加坡拥有足够的军力,能够使任何废除宪制的措施成为实际可行的事quot;。议院的辩论进行得十分顺利。
我们动身前往伦敦时,并未大吹大擂。第二次宪制会谈离第一次会谈不到11个月,但气氛完全不同。各政党之间的歧见,在会谈之前已经消除,所有提案原则上得到各政党的同意。东姑告诉林有福,他愿意让新加坡的一位代表参加由三方面组成的内部安全委员会。
其次,林有福根据马绍尔率领13人代表团的经验,把代表团人数减为五名,计劳工阵线两名,巫统和自由社会党各一名,我则代表人民行动党。会谈对每个问题进行具体和详细的讨论。根据拟议中的宪制,立法议院由51个民选议员组成,总理和部长从议员当中选出。除了外交和防务以外,议院对其他事务都有管辖权。遇到有关事件涉及内部安全和防务两方面时,内部安全委员会有权做最后决定。内部安全委员会包括三名英国委员,三名新加坡委员和马来亚联邦的一名代表,主席由英国委员担任。三名新加坡委员当中,一名为总理。新加坡将拥有一名自治邦首长,首长将不是英国总督,而是元首。
值得争议的问题
林有福把起草宪法的工作交由女皇律师沃尔特·雷伯恩负责。但是,我却非把有关文件一一读过不可,以确保人民行动党一旦组织政府,工作上不会受到太多的限制。值得争议的问题只有一个。在第15次全体会议上,波霭说女王的政府不能让共产党支配新加坡,他也深信新加坡代表团不希望发生这种情形。因此,他提出一项无商议余地的条款,禁止所有曾经参加或被控参加颠覆活动的人,在根据新宪制举行的第一次大选中成为候选人。我当场反对,认为quot;这个条件令人不安,因为它违背民主实践的原则,而且不能保证掌权的政府不会利用这个规定,不仅防止共产分子,也防止反对政府政策的民主人士参加竞选quot;。
我讲这番话是为了存档。事实上,林有福早于1956年13月在伦敦会见波霭后,在新加坡私下向我提起这件事,而波霭也已邀请我到伊顿广场他的私邸单独喝茶,讨论这件事。在一番寒喧和打趣之后,他问我,如果我在监牢里的同志如林清祥等,在下一次大选时参加竞选,将会出现怎样的情况。我说,他一定会获胜,而参加武吉知马选区竞选的对手一定会失去按柜金。波霭露出惊讶的神情,说道:quot;在我们这个国家里,一个人一旦在18D条例(英国的战时条例,相当于我们的紧急条例)下被捕,就不会受到选民的信赖。英国亲纳粹的法西斯党领袖奥斯瓦德·莫斯利,曾经担任国会议员。他在被捕和被监禁之后,就不曾赢得国会议席。quot;我以严肃的眼光看着他,说道:quot;在你们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