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讲 明代-1
教书人,是一种行业,衙门里办公文作师爷的也是一种行业,但行业与行业之间,却显分清浊高下,这便是流品观念在作祟。又譬如文官武官,一样是个官,官阶品位尽相等,但在流品观念下,则文官武官又显然有分别。这是中国社会独特的传统,西方人不易理解此分别的。若要把流品二字翻成西方名词也无法翻,只有中国人脑筋里才懂得。譬如唱戏也是一职业,然而在中国人脑筋里,唱戏的自成一流。这一流,那一流,各自有品,等级不同。种田的、读书的,也同样是职业,而在我们脑筋里,除开职业之外,却夹有另一观念,这就是所谓的流品。在明代政府的观念里,胥吏另成一流品,胥吏是没有出身的。先是不准做御史,后又不准考进士,结果只叫考生或秀才之中无出路的来当胥吏。胥吏流品虽低,但他们对当时政治影响却很大。近代政治界中最有名的所谓绍兴师爷,也不是清代才有,早在元明时代已有了。他们的势力,早已布满在全国。明代有一位理学先生陈几停,他有一位朋友到绍兴去当知县,他写一篇文章送行,大意说:天下治乱在六部,而六部的胥吏完全是绍兴人,这些绍兴人虽在中央政府办文案,但他们的父兄都还在绍兴。希望你到绍兴后,多能注意教化他们的家庭来。把胥吏的父兄教化好,将来他们就可以教化胥吏。胥吏变好了,天下就治。所以绍兴是天下治乱的根本。陈几亭这番话,实在不能说没有他道理。历史上的事情,有些摆在桌子面上,有些则隐藏在桌子底下。一般谈历史的,只注意桌子面上事,譬如宰相怎样,六部怎样,而没有注意到桌子底下一样有力量,一样有影响。直到晚清光绪年间,还有人这样说:一切事情到了胥吏手里,铨选则可疾可迟,处分则可轻可重,财赋则可侵可化,典礼则可举可废,人命则可出可入,讼狱则可大可小,工程则可增可减。大抵中国政治界里胥吏所经管的,不外此七项,即铨选、处分、财赋、典礼、人命、狱讼与工程。其实政事之大者,在当时也只此七项。吏胥则是此七项的专业人,传统的专门家。他们是职业政治家而擅有专门知识的。但当时官场又看不起这些人,这些人也自认流品卑污,因此不知自好,遂尽量地舞弊作恶。我们都知道,旧官场查复公事,有说事出有因,查无实据的,也有说查无实据,事出有因的。照前面报就轻,照后面报就重。这些都由吏胥上下其手。明清两代的地方行政官,大都是管官的,不是管事的,事都交给师爷,由吏胥去办。这种师爷,各衙门都有,上下相混,四面八方相勾结。而管官的官却从科举出身,哪里懂得这些事?一个真想做事的官,一到衙门,至少需三四个月或一年半载,才把衙门里详细情形弄懂了,而一辈吏胥就不免起来反对他,暗中作梗。这种情形,从明代起,以前是没有的。而直到清代,这种趋势,日甚一日,其误在于分出官吏流品之清浊。在上面流动的叫清流,在下面沉淀的是浊流。只要一行作吏,沉淀入浊流,再也不要想翻身,再也爬不上。
此种官场流品,深一层说,还是一种法,还是一种制度,而讲制度者不注意。当时的政治传统重法不重人。只要你在胥吏流品中,无论如何有才有德,也仍走不出胥吏之本流,仍还是一胥吏。所以胥吏不再要自爱,不再要向上。而一切文书簿籍,例案掌故,却全经他们手。他们便操纵这些来束缚他们的长官。长官虽贤明,无奈他们何。此乃法病,非人病。现代一般人,都说中国人不讲法,其实中国政治的传统毛病,就在太讲法,什么事都依法办。一条条文进出,一个字两个字,往往上下往复,把紧要公事都停顿了。吏胥政治之又一面,便是今天所谓的文书政治。这是中国传统政治里的尚文之弊。两汉政治的好处,便在其质实少文。而尚文政治之害处,则最易在政治的下层低层暴露。地方政治是政治之最低层,最下层。在两汉是一个长官(县令)之下有许多小官(掾属即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