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春秋》答钱玄同
,应该以《公》、《穀》所说为近是,它是孔子“正名”主义的书;后来你做北大《国学季刊宣言》,对于清儒治《春秋》而回到《公羊》的路上,认为太“陋”了,并且和治《易》回到“方士”的路上为同等之讥评。我对于你这个论调,可以作两种解释:(一)你仍认《春秋》为正名之书,仍以《公》《穀》所言为近是;但对于庄、刘、龚、康诸公的“《春秋》扩大会议派”,动不动说“微言大义”“张三世”“通三统”“黜周王鲁”这些话觉得太讨厌了,离开真相太远了,所以用一个“陋”字来打倒它。(二)你前后的见解不同了,你后来认为《春秋》只是一部“断烂朝报”,不但没有那些微言大义,并且也不是孔子正名之著作。我这两种解释未知孰是,请你自己告我。
我现在的意见,是主张你前一说而略有不同。我以为《春秋》确是正名之书,但不见得就是孔子的笔削(孔子一生,我以为是并没有著过书),大概是荀子一派喜欢“隆礼”“正名”的人们干的把戏,作《公羊传》者当是此笔削《春秋》者的数传弟子之类。《公羊》所言已有些“扩大会议”的意味,到了董道士和何老爹,越说越不可究诘了。至于清代的先生们,则离题更远,甘脆一句话,他们是“托《春秋》而改制”罢了。我因为觉得《春秋》的称名上确有些奇怪:如整整齐齐的五等爵位,某也公,某也侯,……永远不变,今证之于《钟鼎款识》,实在觉得没有这么一回事;尤其是楚国,这“楚子”的称呼,恐怕只是儒家的玩意儿罢了。此外如那样的褒扬宋伯姬,也颇可疑。故鄙见以为认《春秋》有尔许微言大义的说法,固然不对;若竟认为是鲁国的“政府公报”的原本,似亦未合。你以为然否?希望赐答为荷。
弟玄同白十九,十二,十九
《胡适论学近著》第一集卷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