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食主义-2
忠于原著,但可能是有不敬之嫌,故将跳墙者由Buddha置换为Monk。但是和尚并不是佛,至少在圆寂之前。此外,南方沿海一带的僧人,向受南少林之习武风气薰陶,个个武艺高强,跳起墙来并不会令人惊诧。而 菩萨是泥制的,静止的,一旦跳跃起来,更富动感和魔幻色彩,这道昂贵的菜肴也因而更有卖点。不过,“佛跳墙”仍不能为中国菜谱的男性化提供佐证。僧人且不说,佛在中土的性别,也有女性化的倾向。
餐馆里要用到嘴的地方很多。除了吃,还要点菜,还要和餐厅服务员讨论与吃有关的一干事宜。点菜都不成问题,只是每到了要点人之际,我从心里到嘴上就会出现严重的障碍。换一种说法,就是实在不知道应该如何去呼叫一名男性的侍应生。
过去,被服务者与服务者在餐馆里皆以同志相称,这称呼就像当时的菜谱一样质朴无华,简明扼要。专业一点,可以男女不分地都叫“服务员”,或者为了加强语气,也可以完整地称其为“服务员同志”。与此同时,在“服务员”的心目中你的名字就叫“吃饭员”。随 着食客被尊称为“先生”和“小姐”,服务员的称呼也相应地做出了调整。这种机械式调整的结果是:女服务员被称为“小姐”,男服务员则改名做了“先生”。
这虽然是“同志”的翻版,还是分不清谁是付钱的,谁是收钱的。尽管我已渐习惯了向一位端着盘子的“小姐”询问洗手间的方位,可就是无法接受有人不耐烦地高叫“先生,我喊了几十次,你还像根木头似的站着,你这个先生是怎么搞的嘛!”
汉语在这个方面的词本来是很丰富的。像“店家”、“小二”、“伙计”、“堂倌”等等。被继承下来的,却只有“伙计”一词。在粤语方言地区,目前仍有顾客在餐馆里以“伙计”来称呼男性侍应,不过仅限在小饭馆或大排档使用。此外,服务行业或小型企业的老板 ,也可以把雇员称为“伙计”。在北方部分地区,“伙计”是男性熟人间的亲昵称呼,近似于美俚Buddy。因此,当姜文在某营养口服液的广告中深沉地说了句:“加把劲,伙计!”粤、港一带大部分电视观众一直都以为,该种营养液比较适合给大排档的老板用来补充 雇工的体力。
英文表现力欠佳,不过胜在稳定性极佳。Waiter和Waitress,一直在餐厅里忠实地“等”着,虽然也有场合与情境上的差异,但大体上是不会错到哪里去的。
当然,就语意逻辑而言,既然女侍应成了“小姐”,男的理所当然地就是“先生”,然而这毕竟还不是有女厕必有男厕那么简单的问题。近20年来,“小姐”已逐渐成为全社会对从事(合法或非法的)服务行业之女性的一致称呼,相比之下,在“先生”一词上则远未 达成如此高度的共识。大概这就是别扭的根源所在。
改革是不可逆转的。今天,我们已经无法回到“堂官”,回到“服务员”或“同志”。在合适的用词问世之前,与我有相同的表达障碍者,不妨参考以下解决方案:一、举手;二、“喂”;三、只接受女侍应的服务。
每一次大嚼猪手,总会心怀侥幸地想:如果孟子当年一不小心把“舍鱼而取熊掌”写成“舍鱼而取猪爪”,搞乱了国人的生死义利观不算,更为严重的是,今天,我们要到哪里才能找到如此廉价的至高享受呢?
猪肉的美味自不消说,猪爪更胜在胶质的丰富及其筋、骨、肉的错综复杂性,吃起来与熊掌无异。除了物以稀为贵之外,胶质的丰富,几乎是一切矜贵食物的共同特征,如鲍参翅肚之类。就“爪”而言,猪爪、鸡爪、鸭掌,味道亦不输熊掌,无非是一团腆润肥厚的胶质 。据开化之后的食人族回忆,一个人全身上下,就数手上的肉最好吃,每有斩获,必献与酋长御用。
猪爪在中国各菜系里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