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朗读
暂停
+书签

视觉:
关灯
护眼
字体:
声音:
男声
女声
金风
玉露
学生
大叔
司仪
学者
素人
女主播
评书
语速:
1x
2x
3x
4x
5x

上一页 书架管理 下一页
第二章 正义的原则-1
样,对于把特殊的善分配给可以指出具体名字的特殊个人这种情况,这两个原则都是不适用的。至于某个人正在考虑怎样把某些商品分配给他所知道的穷人。这种情况不属于这两个原则的适用范围。它们所要做的是调整基本的体制安排。我们决不可认为,从正义的观点看,在把善对具体的人的行政分配与恰当的社会设计之间有很多的相似之处。我们对前者的常识性的直觉不是理解后者的好的指南。

    第二个原则就是坚持认为每一个人都应从基本结构中可以允许的不平等中得益。这就是说,如果由基本结构规定的每一个有关的有代表性的人把基本结构看作是一个始终关心的问题,那么,他宁愿要有不平等的生活前景,而不要没有不平等的生活前景,这大概是合理的。一个人不可以借口处于另一地位的人的更大利益会超过处于某一地位的人的损失而为收入或组织权力的差异进行辩护。更不能用这种办法来抵消侵犯自由权的行为。把功利原则应用于基本结构,可以使我们最大限度地增加有代表性的人的期望总量(按照古典的观点,根据他们所代表的人数来衡量);这就可以使我们损有余以补不足。相反,这两个原则则要求每个人都能从经济和社会的不平等中得到好处。然而,显而易见的是,如果把最初的平等安排看作是一种基本标准,就可以有无数的办法使所有的人都得到利益。那么,我们怎样来选择这些可能性呢?必须对这两个原则予以详细的说明,以便使它们产生出一种明确的结论。现在,我就来谈谈这个问题。

    我已经提到,由于“每一个人的利益”和“平等地向所有人开放”这两个用语含糊不清,第二个原则的两个部分就都有了两种应有之义。由于这些意义是彼此独立的,这个原则就有了四种可能的含义。假定关于平等自由权的第一个原则自始至终意义不变,那么我们对这两个原则就有四种解释。这些解释由下表表示:

    “每一个人的利益”

    “平等的开放”   ——————————————————

    效率的原则  差别原则

    —————————————————————————————

    向人才开放职业的平等   自然自由权制度   自然贵族政治

    平等即公平机会的平等   自由的平等   民主的平等

    我将依次概述这三种解释,即自然自由权制度、自由的平等和民主的平等。就某些方面说,这个序列更多地是直觉序列,但是通过解释自然贵族政治而安排的序列也并非毫不重要,因此我也将予以简短地评论。在提出正义即公平这个观点时,我们必须确定哪种解释更为可取。我将采用民主的平等这个解释,在本章中说明这个概念的含义。赞成在原始状态中接受这个概念的理由,要到下一章才开始讨论。

    我将把第一种解释(在两种序列中)称之为自然自由权制度。在这个提法中,第二个原则的第一部分被理解为效率原则,并加以调整以适用于体制,在此情况下,也就是适用于社会基本结构;第二部分被理解为一种开放的社会制度,按照传统的说法,在这种社会制度下,各种事业都是向人才开放的。在所有这些解释中,我都假定关于平等的自由的第一个原则得到了实现,而经济大致上都是一种自由市场制度,虽然生产资料可能是私人占有的,也可能不是私人占有的。因此,自然自由权制度认为,实现效率原则并使各种地位向那些能够而且愿意努力争取这些地位的人开放的基本结构,将会导致一种正义的分配。这样来分配权利和义务被认为产生了一种安排。这种安排用这种分配的结果所证明的任何一种公平的方法来分配财富和收入,权力和责任。这种理论包括了纯粹程序正义的一个重要的成分,而关于程序正义问题留待以后另作解释。

    这里有必要
上一页 书架管理 下一页

首页 >正义论简介 >正义论目录 > 第二章 正义的原则-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