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五 列传七
解。当是时,两军相争,以大甲为扼要之地,淡北安危,系于此城,故辄遭围困,而守御益坚。十一月,林日成以众来攻,势张甚。连战旬日,水道屡断。二十六日,春娘三出祷雨,雨降,士气倍奋,国复解。事平,城人礼之如神。三年卒,年八十有六。妇巫氏亦以节称。
连横曰:吾读《东瀛纪事》,载大甲林氏祷雨之事,甚奇,吾以为借作士气尔。继而思之,至诚之道,可以格天,桑林之祷,岂虚语哉。是故愚者可以生其智,弱者可以振英勇,讷者可以伸其辩,昧者可以张其明。补天浴日之勋,固人所能为也,然非林氏之贞孝,则不可以对鬼神,况可邀幸万一哉。”
李联城妻
曾氏淡水竹堑人。适李联城,年二十有五而寡。李氏为竹堑望族,子弟多习礼,卒年八十有五。联城之弟联春,娶邱氏,总兵镇功之女也,亦寡,卒年六十有四。联青妻何氏,年二十有四寡,卒年三十有一。祖仁妻王氏,年二十有八寡,卒年三十有八。祖泽妻郑氏,年二十有四寡,卒年三十有三。开廷妻苏氏,年十八来归,而开廷多病,越二年没,苏氏矢志殉之。光绪十六年十二月,均蒙旌表,里人以为李门六节。
王家霖妻
黄氏淡水人。嫁艋舺士人王家霖,夫死守节。卒年七十有四,奉旨旌表。光绪八年冬十月,建坊于城内东门街。而王大权妻谢氏,大隆同街人,亦守节旌表。
陈周氏
周氏淡水人。嫁芝兰二堡北投顶陈某,夫死奉姑,抚育幼子,克勤克俭,里党称之。道光三十年旌表。咸丰十一年,其孙文华建坊庄内。
郑徐二氏
郑氏淡水人,大佳腊堡大降同街陈某之继室也。夫死自经,其娣徐氏亦殉夫。光绪十六年,均奉旨旌表,建坊街隅,里人称为陈门双烈。
徐陈氏
陈氏淡水大稻埕人,适徐某。某业儒家贫,数年病卒。陈氏拮据以葬,既毕,更衣,仰药殉。知县叶意深闻之,赴奠于家,邀其族人,为之立后。殡之日,邑人士执绋者数十人。意深之言曰:“妇女守节,国有旌典。况此为烈妇,尤可以励薄俗。”为上其事。
吕阿枣
阿枣姓吕氏,新竹北门街人。父障生三女,皆美,而阿枣尤丽。性贞洁,不苟言笑。母刘氏倡也,家虽中资,就以二女为钱树。富人大贾,出入其门,酣饮高歌,自暮达旦。阿枣心弗善也,独处一室。邑有魏某见而说之,以巨金赂刘,欲为梳栊。阿枣泣谏曰:“女子虽愚,孰无廉耻。其忍为此态者,为衣食尔,今吾家幸得稍温饱,奈何犹为此事,以贻邻里羞。必欲儿效两姊,虽死不从。”刘怒鞭之,又阴与魏谋,欲强之。阿枣微知其计,防之甚密,然犹恐被辱,剪发毁容,茹斋奉佛,屏不见人。一日有尼自远方来,状貌魁伟,使人谓阿枣曰:“闻汝有志修行,而苦无师,倘能从吾游,密授秘法,则成佛不难也。”阿枣正色曰:“吾守吾身尔,何行之修?又何法之授?寄语野尼,无诈吾也。”其人惭而去。刘见其志坚,务必挫之,诱之以利,临之以威,终不动。阿枣虑难免,遂以光绪十九年二月二十有六日,沐浴更衣,焚香礼佛,夜深自缢。年二十有三。葬之日,邻翁李祖琛世家也,令子弟具瓣香送之,且扬言曰;“女子守贞,国有旌典。而今出自倡门,尤足以为坊表,所谓出淤泥而不染者也。”众闻之,执绋者数百人。墓在治东蜂窼山。
许裕妻
林氏澎湖人,许裕之妻也。年二十而寡,遗孤翰冲、翰宾,食贫抚育,备尝辛苦。翰冲及长从戎,以平朱一贵功,加都司;翰宾亦克自成立,乡里以为母教。雍正十三年覃恩,貤封恭人。卒年九十有四,祀节孝祠。
蔡钦妻
谢氏澎湖奎壁澳人。适蔡钦,十八寡,遗腹生一子又殇。家贫屡空,里妇以其少,多劝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