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者序
生谈死,谈人间,谈地狱,谈民主和自由的社会设计,谈水獭、金鱼和疣子,谈疾病,谈思维,谈诗,谈语言学和标点符号。用他特有的托马斯方式。
这种自由的神侃允许托马斯作一件别的思想家作不到的事:允许他留有漏洞、矛盾和不一致。像蒙田一样,托马斯把人的性情、思想和行为中的不一致视为当然。他就那样意到笔随地写下去,并不在乎什么思想体系,也不担心什么地方出点差错。他甚至大谈犯错误的重要性:词语的误解和误用使语言进化得丰富而有活力;实验室里的错误是科学发现的通常方式;不犯错误就不成其为人;人本身也是DNA不断犯错误的结果。他的思想中存在着显然的矛盾:他不主张强调自我,却痛恶泯灭个性;他嘲讽催眠术之近巫,却以尽管是调侃的口吻,揭示出一大片科学研究的野地;他反对限制科学研究,却又讨厌无性造人,讨厌对潜意识(姑用此名)和自主自治的器官瞎鼓捣。
因此,托马斯曾把他的思想比作由好几个自我组成的委员会。这些自我开会时,常常是吵吵嚷嚷,议而无决。托马斯宣称,这个委员会没有主席。我想,这话不能完全当真。托马斯本质上是一个科学家。在他的八小时以内,在他作研究者的时候,在进行科研和教学管理的时候,在作政府卫生官员的时候,是这位科学家在作着思想委员会的主席。尤其是在那个国家关于生物-医学科研的政策出现危险的偏斜,或舆论中谬见风行的重大关头,这位科学家便毫不迟疑地从工作岗位上凛然地站起来。当然,托马斯不止是一个科学家。他讴歌生命,保卫生命,捍卫生命固有的谐调,捍卫不容干犯的人性,干预社会机体和公众心理上的疾患——这时,他是超越了科学家的。但是,正因为他不止是一个科学家,他才是这样好的一个科学家。他关于科学发现的过程、关于科研的规划与管理、关于国家的科研政策、关于美国保健制度的困窘、关于生物-医学科研中的社会和伦理含义等一系列问题的论述,值得每一个关注科学哲学、科学社会学的人认真研究。两书俱在,就不用我在这里详述了。在结束这篇小序之前,我想引用刘易斯·托马斯作为科学家凛然站起的一个场合讲过的一番话,我认为,这番话是值得我们这些很愿意讲讲科学、却不很愿意知道科学为何物的人们铭诸座右,引以自警的。
70年代末,美国人举国上下反对生物学家滥用重组DNA技术,怕他们使DNA与大肠杆菌之类相结合而造出什么危险的杂种。人们用最坏的字眼儿,骂那些科学家“强暴”、“渎神”和“狂妄自大”。甚至有人已建议诉诸行政和司法的干预。于是,托马斯当仁不让,发出了毫不含糊的声音:
“……是否有某些信息,导致人们不管怎么知道了一些人类还是不知为妙的东西?科学的探索有没有一个禁区,设置这个禁区的根据,不是可不可知,而是该不该知?对有些事情,我们该不该半途而废,停止探讨,宁可不去获取某种知识,免得我们或任何人会利用那种知识来作些什么?我个人的回答是直截了当的‘不’。”
“要预言科学将会生出什么结果,那是很难的。假如是一门真有前途的学科,那就不可能对之作出预言。这是科学这一行当的本性所决定的。如果要发现的东西真是新的,按定义讲那就是事先不知道的,因此就无法预言真正新的研究线索会引向何处。在这件事上你没有选择,没法选择你认为你将喜欢的,而关闭那些可能会引起不快的线索。你要么有科学,要么没有科学。可一旦你有科学,你就必须在接受那些规矩的、马上就有用的信息的同时,接受那一片片令人惊讶、令人不安的信息,甚至是那些让人不知所措和把事情搞得天翻地覆的信息。事情就是这样。”
李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