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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破题——1 迟到的“新闻”
    安徽省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宣传发动阵势在最短的时间内出现了。

    省委、省政府向全省一千三百万农户印发了《致全省广大农民群众的一封信》,在三十五万个村及村民组张贴了《关于开展农村税费改革的通知》,党的政策迅速走进千家万户。

    可以说,其声势之浩大,铺天盖地,这种场面,自改革开放二十多年以来安徽就再没有出现过。

    紧接着省委又从各部门各机关,抽调三百六十五名干部,组成八十五个督查组,奔赴大江南北,长淮上下,宣讲税费改革的意义,解释税费改革的政策,督查各地落实税费改革的情况。

    这次安徽以省为单位搞的改革试点的方案,是由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小组确定的。归纳起来,大致是四句话:三个取消,一个逐步取消,两项调整,和一项改革。具体内容是:取消现行的按农民上年人均收入一定比例征收的乡统筹费,取消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对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用三年时间,逐步减少直至全部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的办法。

    其方案简单地说就是“费改税”。

    原来的“乡统筹”,即乡、村两级办学经费的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计划生育,优抚,民兵训练和修建乡村道路费等五项由乡镇支配的资金,改革后被纳入了农业税,乡统筹的名目被取消;原来的“村提留”,即管理费、公益金、公积金三项由村级支配的资金,改革后将其中的公积金剔除出去,由村民按“一事一议”的办法筹集,而管理费和公益金均改为农业税附加。

    为便于广大农民好懂易记,又可以概括为八个字:“一正一附,一事一议。”“正”,即农业税正税;“附”,是指农业税附加;规定农业税附加的比例不得超过农业税正税的百分之二十。村里兴办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需的资金,实行“一事一议”,一律由村民大会民主议论决定,并规定此项资金每年每人不得超过十五元。

    应该说,这次出台的以减轻农民负担作为第一位目标的改革方案,将过去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统筹提留”中绝大部分项目纳入了税收轨道,改“费”为“农业税”或“农业税附加”,这就使得原来一般性的行政行为,具有了依法征缴税收的性质,那些不在此例、无法可循的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都将失去其合法性,农民交纳不交纳已并非守法不守法,因此就可以理直气壮地拒交。再说这次又有着空前的宣传阵势,上下联动的强力推进,也迫使乡村的干部必须依法行政,这就为减轻农民负担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为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也行动起来。他们以极大的热忱,对以往制定或批准的地方性法规,进行了一次全面而又彻底的清理。他们把改革开放以来凡与税改精神不一致,或与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不相符的各种规定,一律予以重新修订,或干脆宣布作废。

    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涉农案件办公室,三家也联手发出《致全省农民朋友的一封信》。详细地宣传了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农业税附加和农业特产税附加以及“一事一议”筹资和“两工”的改革政策,并进一步把涉及农民的行政性收费内容作了一一公示。最后他们将准许收费的范围,限定在中小学收费、计划生育收费、农机监理收费、婚姻登记和建房收费等十项,每一项收费的数字也都规定得十分具体。譬如建房,除允许土地证每证收取工本费五元外,其余的面对农民建房的一切行政事业性收费,统统取消;譬如婚姻登记,只准向农民收取结婚证工本费,并限定简装本的结婚证工本费为两元,精装本为九元,农民使用简装本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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