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丽之死提出的问题
这一申请。泰丽父母提出上诉。3月16日,佛罗里达上诉法院驳回了泰丽父母的上诉。
3月18日到了。泰丽的父母和他们的支持者,将他们的请愿转移到联邦首都华盛顿,向国会议员们发出呼吁。整个案件发生在佛罗里达,是在州法律的框架下走的州司法程序,根据美国的联邦制度和分权原则,国会议员们鞭长莫及。可是营养管一旦撤除,泰丽只能维持一到两星期的生命。国会众议院的一个委员会在他们的职权范围内,向泰丽和她丈夫下达出席听证会作证的传票,想用这种方式来临时阻挡拔管。州法官格列尔下令禁止执行这一传票,理由是联邦国会没有权力来干预州法庭的命令实施。众议院向联邦最高法院提出紧急上诉,要求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干预,遭到最高法院拒绝。
泰丽的营养管第三次被拔掉。如果没有外力干预,她将不可避免地在今后一两周里死去。泰丽的丈夫说,这正是泰丽自己愿意的,“这是泰丽的愿望,这是泰丽的选择”,麦克是为泰丽的愿望得到实现而努力,是在争取泰丽“死的权利”。不愿这样活着,就有权“尊严地死去”。而泰丽的父母说,他们的女儿还活着,是想继续活下去的,活下去才是泰丽的愿望,现在他们是在争取泰丽“生的权利”。
泰丽一案,惊动了社会。双方都有社会上的支持。泰丽的父母,却已经穷尽了州里的一切司法的和政治的途径。3月18日后,他们只能再一次向联邦政府的立法和行政分支呼吁。在此后的两周里,当他们的女儿在死亡面前徘徊的时候,生和死的两难困境,再一次惊动了联邦政府和佛罗里达州立法、行政和司法三大分支,惊动了全国所有媒体,惊动了全美国几乎所有老百姓。支持丈夫麦克的和同情父母辛德勒夫妇的,形成了两大诉求阵营。这一次理念的对抗,暴露了美国社会的矛盾,也为我们观察美国社会面临矛盾和困境时的因应方式,提供了一个机会。
二、制度舞台上各有角色
美国制度之所以能够运行两百年,和美国政治精英阶层在基本原则上的一致性分不开。
从建国开始出现政党政治,就有了反对派。两百多年前伟大的托马斯·杰弗逊就是以一个反对派的身份被选为第三任总统的。反对和抗议的声音,是美国政治制度不可或缺的角色。从两百年前的议会当堂打架,出门决斗,到今天议会的限时限刻发言,变化的是政治家们的风俗习惯,没有变的是反对派始终存在,已成为一种正常生态。而这种政治对抗之所以能够良性运行,从不出轨,并不是制度本身提供了保证,而是取决于政治家们在原则和政治道德上的一致。这种一致认识就是,在一个“法治”而不是“人治”的国家,政治家必须尊重游戏规则,尊重公平原则。民主政治游戏有策略、有风险,也有“擦边球”,可是违反规则,一意孤行却是道德上不可取的,弄不好会一败涂地而不可收拾。
这一次在泰丽一案上,以布什总统和国会共和党议员们为主的保守派,打了一次擦边球。
当泰丽父母一方在穷尽佛罗里达州司法程序以后呼吁到联邦首都的时候,布什总统和国会共和党议员,即使想干预此事,也面临两大障碍。
第一是联邦制度的障碍。根据美国宪法和传统,泰丽一案涉及的有关婚姻、家庭、监护权、医疗救护等法律,是属于州一级的管辖范围,联邦政府没有权力干预这一类涉及民众个人家庭生活的事务。佛罗里达州法庭为泰丽一案展开的司法程序得出了结论,布什总统等人即使有意见,要干涉也师出无名。第二是分权制衡的障碍。泰丽一案性质上是一件民事诉讼案,要走的是司法途径,它已经用了整整七年展开州一级的正常司法程序。作为行政首脑的总统和作为立法议员的民意代表干预司法是违法的。他们即使看到了这一事件对宣扬他们的政治理念是个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