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丽之死提出的问题
做出判决。一天不到,3月23日星期三,又是一个凌晨,上诉法庭以二比一做出了对泰丽父母不利的裁决。上诉法庭的意见书说,联邦第十一上诉法院认识到,泰丽所遭遇的,是“绝对的悲剧”,可是联邦通过的法案也不能推翻佛罗里达州法庭几年的审判。作为上诉法庭,他们只在程序上审查惠特摩法官,只有在发现惠特摩法官滥用错用了法官权力的情况下,上诉庭才会直接命令接上泰丽的营养管。而现在上诉庭认为,惠特摩法官的命令是深思熟虑作出的(carefully t-out),他们维持惠特摩法官的命令。
上诉法庭还指出,为了做出这一裁定,他们假设(presume)联邦通过的法案是合宪的。但是这一法案到底是不是合宪,这仍然是一个有待回答的问题。
接下来,全美国的人都知道,泰丽父母将上诉到首都华盛顿的联邦最高法院。23日上午,他们决定,申请联邦第十一上诉法院的全体十二位法官,对此案进行复审。此举显然是为了在上诉到美国法律的最高殿堂以前,能够多一个扭转的机会。根据联邦司法规则,他们有权提出全体上诉法官的复审,但是上诉法官也可以拒绝复审。
几个小时后,联邦第十一上诉法院回复,上诉法官以十比二作出了拒绝复审的决定。泰丽父母只有最后一条路可走,上诉最高法院。
根据联邦最高法院的权力,任何一个大法官可以在接到上诉以后,先下令接上泰丽的营养管,然后再展开听证和裁决的程序。媒体报道,泰丽父母将把上诉请求递交给大法官肯尼迪,因为肯尼迪大法官是以保守价值观出名的。
最高法院的回答来得非常快。24日星期四早晨,媒体报道,最高法院作出了答复,拒绝受理泰丽父母的上诉。至此,在联邦国会通过法案仅仅三天后,泰丽父母已经走过了联邦司法分支三大法院四个层次的司法程序,一一惨遭失败。电视镜头上的泰丽父母,憔悴沮丧,忧心如焚。泰丽拔掉营养管进入第六天,但是仍然活着。而泰丽父母,已经用尽联邦司法程序,山穷水尽了。
白宫发言人说,布什总统对联邦最高法院的答复“表示失望”。而泰丽丈夫麦克的律师说,他们感激最高法院的答复。在佛罗里达泰丽住的医院外,示威民众昼夜不散。有些是支持泰丽丈夫的,更多的是支持泰丽父母的保守派民众。
泰丽丈夫的律师说,现在泰丽很安静,很舒服(comfortable),她在实现自己的愿望,在安然地死去。
而泰丽父母对着电视机说,他们探望泰丽必须经过监护人麦克同意。在探望泰丽以后,他们说泰丽现在口干唇焦,但是还活着,泰丽还是想活,泰丽在为自己的生命搏斗。他们也不放弃,他们还要为泰丽的生命努力。
泰丽父母回到了佛罗里达州泰丽的医院。晚上九点半,泰丽的父亲说,我们的惟一希望是州长。当天下午,佛罗里达州长布什采取了一个动作,向州法庭提出一项申请,要求由州政府的儿童和家庭部接手监护泰丽,其理由是,本州的一位医生,曾经探视过泰丽,在重新观看泰丽的录像带以后说,“持续植物状态”很可能是对泰丽的误诊,泰丽有可能是处于“最小意识状态”,而不是持续植物状态。拔掉营养管可能是剥夺了泰丽的生命权,州政府应该干预。这位州长说:新的信息提出了严重的疑问,要求州政府立即采取行动。“在不确定的情况下,我们应该偏向保护她”(err on the side of life)。
州长出面的这一申请,又到达了州法庭法官格列尔手里。格列尔没有即刻作出裁决,反过来批准了泰丽丈夫的要求,如果州政府儿童和家庭部的官员来医院,就有权加以阻挡。几乎同时,据以同样的新证据,泰丽的父母向坦帕的联邦法庭法官惠特摩发出新的诉讼,说拔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