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纹的有序和无序条纹的有序和无序
你不要穿由两种(面料)做成的衣服。
(《利未记》第十九章第十九节)
“今夏,敢叫条纹流行”,几个月前一家广告公司在巴黎地铁的墙上贴得到处都是的这句广告词有点哗众取宠的味道,其中的每一个字都很重要,不过我觉得最有分量的还是一个“敢”字。它表明穿条纹衣服招摇过市既不朴实也不自然,为了穿上条纹衣服必须拿出勇气,战胜羞耻心,不惧怕表现自己。不过,勇敢者会得到补偿,他领导潮流,也就是说,将成为自由、潇洒和优雅的人。我们这个时代常常就是这样:所有社会法则都可以反过来,所有法则,为了很好地实行,都不得不反过来,一开始残缺或低微的东西最终将得到升华。
对历史学家来说,这里面有值得思考的东西。跨越数个世纪,在现代条纹所表现出来的大胆和中世纪条纹频频引起公愤之间建立联系,是一件很吸引人的事。长期以来条纹一直是一个问题,而衣服是条纹最直观的载体。
在中世纪的西方,有许多人—真实的人或虚拟的人—被社会、文学或画像裹上了条纹服装。这些人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都是被社会排斥和被天主弃绝的人,从犹太人和异教徒到小丑或江湖艺人,其中不但有麻风病人、刽子手或妓女,而且还有小说中背叛主人的圆桌骑士,《诗篇》里的疯子或犹大。所有这些人都多多少少与魔鬼有关联,企图破坏或颠覆现有的秩序。如果说列出这些穿条纹衣服的不法之徒的名单并不难,那么要弄懂为什么会选中这样的衣服来突出他们的反面角色就更容易了,因为,这其中既无偶然性也不神秘;相反,自十二三世纪以来,各个领域都有大量史料对衣服上的条纹的贬义性或赤裸裸的魔鬼特征大书特书。
这涉及文化问题,中世纪的基督教继承了以前的价值体系,认为在《圣经》中可以找到谴责条纹服装的理由。事实上在禁止混合做法的道德书和文化书《利未记》第十九章第十九节中写道:Veste, quae ex duobus texta est, non indueris (你不要穿由两种做成的衣服)。正如《圣经?旧约》的希腊文译本一样,拉丁文版本的《圣经》很含混。也许在“duobus”这个词后面应该有一个名词,明确说明禁止在衣服上组合的是什么性质的东西,应该根据“texta”这个词和《旧约》中的其他许多章节解释为:“不要穿用两种不同的衣料做成的衣服”,也就是指由羊毛(动物的)和亚麻(植物的)织成的衣服。[1]或者应该在形容词“duobus”后面加上名词“coloribus”,理解为:“不要穿由两种颜色构成的衣服”?现代人对《圣经》的解释保留了第一种解决办法,忠实于希伯来文版本。不过中世纪的《圣经》注释者和高级神职人员有时更喜欢第二种解释,认为是指有关纤维和衣料的装饰和颜色的禁忌。
然而,也许这并不涉及(或不仅仅涉及)《圣经》问题,而是一个视觉问题?中世纪的人似乎对所有表面结构都感到厌恶,由于表面结构对外形和本质区分不清,因此会扰乱目击者的视线。中世纪人的眼睛特别注意逐层阅读。所有形象、所有表面在他看来都是有厚度的结构,也就是说是可以切割成一页一页的。它是由连续层面叠放而成的,为了读懂它,必须—与我们现代人的习惯相反—从背景层开始,经过所有中间层,最后到达最上面的一层。然而,就条纹而言,这样的阅读方式就行不通了:没有背景层和图案层,背景色和图案色;只有惟一的一层,是双色的,由许多对色彩交替出现的线条组成。就条纹而言—如同触动中世纪人的敏感神经的另一图像—异色方格一样,结构就是外形。这就是引起公愤的缘由吗?
本书希望能回答这些问题。不过,为了回答这些问题,本书既不局限于中世纪也不局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