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节
唐必安在打瞌睡,被我突然拍窗的动静惊醒,抚着胸口开了车锁。
“这么快啊?现在要去哪里?酒店吗?”
“回去。”我在后排落座,将领带丢到一旁,又解开了两粒扣子,这才觉得呼吸顺畅了点。
“啊?哦……好。”唐必安不住透过后视镜观察我的表情,小心翼翼生怕触怒我的样子讨嫌又烦人。
一脚踹上椅背,我冷冷道:“看前面,给我好好开车。”
唐必安赶忙移开视线,之后一路都不敢再跟我说话。
目送唐必安的车消失在转角,我没有上楼,而是直接拉开了车库里一辆红色跑车的车门,驾驶它再次上了路。
穿过繁荣的市中心,在江的另一边有片低矮的城中村。因为住着这个城市的贫穷之人,环境又十分脏乱差,被人称为虹市的“贫民窟”。
这片破旧的棚户区,住着三教九流,藏着蛇虫鼠蚁。它就像是这座城市的牛皮癣,铲不掉,治不好,便只能放任自流,随它野蛮生长。
这就是纪晨风从小长大的地方。
将车停在长阶下,没有监控也没有人烟的荒凉路边。
可能会被小偷砸玻璃,但我并不在乎。
插着口袋,一级一级往上走,直到走到阶梯的尽头。狭窄的过道上堆满了杂物,靠阶梯的那间屋算是一排房门前最干净的了,只摆放着一张简易的小方桌,上头倒扣着两把更小的板凳。
刀与砧板的碰撞声从单薄的门板里泄露出来,虽然才五点,但屋子的主人已经开始准备晚餐了。
没有门铃,只能忍着恶心敲了敲看起来并不怎么干净的门板。
“谁啊?”
蓝色的铁门吱丫着从里面被推开,严善华手上戴着袖套,身上穿着围裙,从门里探出头。
见到我,她不敢置信般睁了睁眼。
“小念……”
“信呢?”我开门见山。
她反应过来,马上转身进了屋:“哦,哦哦。等等,我找给你。”
迈进昏暗的室内,一进门,右手边就是狭小到只能容一人转身的厨房,左手边是对称的,狭小到只能容一人使用的浴室。再往里,是拥挤又逼仄,铺着榻榻米的客厅兼餐厅。
没有多余的地方摆放椅子,地上只有一张小小的矮桌。客厅中央的位置装了两片帘子,靠阳台的一块地方叠放着枕头和被子,似乎帘子一拉,就能再兼具卧室的功能。沿着客厅往里还有一扇门,应该是另一间卧室。
严善华钻进这间卧室里,很快拿着一叠东西出来。
“就是这个!”她将厚厚一只信封递到我面前。
我接过了,在她面前席地而坐,抽出信一封封看起来。
纪晨风的字迹端正漂亮,撇捺之间透着冷锐锋芒,和他的人倒是很相衬。
信里大多是一些感谢的话语,夹着无聊的日常。谈论天气,谈论学业,偶尔也会告诉我新听到的奇妙声音。
光是看文字,好像就能想象他是以怎样的姿势怎样的表情,在这间暗无天日的房子里写下这些信的。
我让他重新听到了声音。
我是他的救赎。
哈,早知道他是这样看待我的,我为什么要费那么大劲儿接近他?只要勾勾手指,他恐怕就会匍匐着来到我身边了。
信有些多,不知不觉看得入了神,也忘了时间。
“小念,那个……”严善华跪坐在我身边,一脸为难,“晨风要下班了,你再不走,怕是要跟他撞上。”
我抬头看了眼墙上的钟,已经六点了。
将信塞回信封,还给严善华,我冲她笑了笑:“既然他已经知道了,那我为什么要避着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