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战争
出笑话。他问我是否可以用其他形式作小说的收场,不然的话就得找一位通晓法律的人协助我修改,但这样做也不是件易事。我立刻回答说我可以设法做一些改动。除了最后—章外,他还提出了一些无关紧要的问题。
接着,他又谈了稿酬的问题,指出因为出版一个无名作家的作品,公司要担很大的风险,出版这样的书如何无利可图云云。最后他从抽屉里取出一份合同要我签字。我当时没有想到应该仔细地考虑一下合同的内容。只想到我的书有希望发表了。几年来我已经失去了出书的信心,只是满足于偶尔发表一首短诗或一个短篇小说。现在出书又有希望,叫我在什么东西上签字我都心甘情愿。合同规定,只有当此书售出两千本以上的时候,公司才支付给我一小笔稿酬。出版商享有长篇连载和改编成剧本的一半版权。这些对我来说都无所谓,只要该书能够发表,任何条件我都愿意接受。
我甚至没有注意到合同中还有一款,规定我以后的五部小说也只许寄到该出版公司。稿酬只比第一部略高一点。
我欣然在合同上签了字,将手稿带回家,很快就改好了最后一章。
从此,我正式开始了漫长的写作生涯,
3
《斯泰尔斯的神秘案件》最后一章改好后,我把它送还给约翰·莱思。后来,又对个别地方做了一些小的改动。一场激动过后,生活又恢复了以往的宁静。我们像成千上万对普通的年轻夫妇一样相亲相爱,生活得幸福愉快。我们虽不富裕,但也不必为生活而担忧。周末我们常常去乡下,有时也去伦敦城外郊游。
姨婆在罗莎琳德出生后不久就去世了。她身体一直很好,后来突然患了支气管炎,心力也衰竭了。她去世那年九十二岁,虽然已近于双目失明,但耳朵却不很聋。她每月的收入都已转到母亲名下。这笔进款并不算多,因为在战争期间一些股票已经跌价。姨婆每年有三四百镑进款,加上由吉夫林先生提供给母亲的津贴使母亲得以撑起家里的门面。
尽管战后物价暴涨,她还是能维持住阿什菲尔德的开销。我为不能像姐姐那样从自己的收入中拿出一小笔款子帮助母亲而感到惭愧。我们实在做不到这一点,手头上的每一便士都很不得拜成两半花。
一天,我忧虑地谈到保住阿什菲尔德的困难,阿尔奇说道:“你母亲该把它卖掉,搬到别的地方祝”“卖掉阿什菲尔德?”“我看不出它对你还有什么用,你又不能常去那儿。”
“我可不忍心卖掉它。我爱这座宅子,它是我们的一切!”“那你为什么不为它尽点力,做点什么呢?”“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你可以再写一部小说嘛。”
我惊讶地望着他。“要写,很快就能写出来,可是这对阿什菲尔德有什么帮助呢?”“说不定可以挣一大笔钱。”阿尔奇说。
我看未必可能。《斯泰尔斯的神秘案件》卖出去近两千本。一个默默无闻的作家的侦探小说能卖出去这么多本,在当时已经很可观了。它只为我挣了二十五镑:这二十五镑不是付给我的稿酬,《时代周刊》用五十倍买了这部小说的连续刊载权,这二十五镑即是付给我那一半版权的。技莱思的话说,对一个年轻的作家,作品能在《时代周刊》上连载已是不胜荣幸的了。不过,这二十五镑的收入并没有撩起我在写作的生涯中大捞一笔的雄心。
“如果书写得不错,出版商又挣了钱,他肯定还会要你写的书的。报酬也会一次比一次高。”我赞同阿尔奇的看法,对他的精明佩服得五体投地。我开始构思另一部小说。这一次该以什么为题材呢?一天,我在一家小饮食店里喝茶,听到附近另一张桌旁的两个人在谈论一个叫简·菲什的人。这个名字一下子引起我的兴趣。我走出小店,简·菲什这个名字仍然萦绕在我的脑海中。我认为这倒是一个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