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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子不能修”
已托办公室同志从电话中转告在案。

    “远在解放初期,县府曾经重修我家房屋,我已万分不安。当时我曾考虑将这所旧屋交给公家处理,但由于我家婶母还在,又恐房子交给公家后,公家拿它做纪念更加不好,因而拖延至今。

    “现在正好乘着这个机会,由我寄钱给你们先将屋漏部分修好,然后将除陶华住的房屋外的全部房屋交给公家处理,陶华也不再收房租。此事我将同时函告陶华,并随此信附去人民币五十元,如不够用,当再补寄。

    “在公家接管房院后,我提出两个请求:一是万不可再拿这所房屋作为纪念,引人参观。如再有人间及,可说我来信否认这是我的出生房屋,而且我反对引人参观。实际上,从我婶母当年来京谈话中得知,我幼年时同我寡母(指周恩来的过继母亲)居住的房屋早已塌为平地了,故别人传说,都不可靠。二是如公家无别种需要,最好不使原住这所房屋的住户迁移。后一个请求,请你们酌办;前一个请求,无论如何,要求你们答应,否则,我将不断写信请求,直到你们答应为止。”

    两年以后,当周恩来接见淮安县委另一位负责人刘秉衡的时候,又提到这件事。这一次就比较严肃了。周恩来说:“一九五八年王汝祥同志来,我叫他回去处理掉我的房子,他‘骗’了我,到现在还没有处理,是吗?”刘秉衡作了多方面的解释。周恩来听完以后,再次交代:“我的房子一定要处理掉,决不能同毛主席的旧居相比。”第二天,邓颖超同志又为这件事专门找刘秉衡谈了话,恳切地说:“总理多次说了,一定要把他住过的房子处理掉,不能和毛主席旧居比。如果不拆,也可以用起来:办幼儿园,办图书馆,或者让人去住,总之要用起来,处理掉……这是总理一贯的意见,我完全赞同。”最后,她还郑重其事地说:“他是中央领导人之一,你是党员,你们应该听他的正确意见嘛!”

    刘秉衡回淮安以后,向县委如实汇报了周恩来总理的严肃嘱咐,县委感到不能再违背总理指示的精神了。经过慎重研究,决定:把周恩来诞生和生活过的东边宅院,作为县委学习室和儿童图书馆;西边宅院让群众住进去。执行后写信向周恩来总理作了汇报。不久,县委收到国务院办公室的回信,说总理对县委的做法表示满意。

    一九六一年八月,周恩来在接见侄媳孙桂云的时候,又详细询问了县委对旧居处理的情况。桂云在无意中提到,尽管旧居做了那样的处理,还是经常有人去参观。周恩来总理对这个情况很重视,说:“还是拆掉好,拆掉了可以盖工厂、盖学校嘛!”他还郑重嘱咐孙桂云说:“你们不要说出我住过的房屋,还要告诉邻居,叫他们也不要讲。”

    时间在前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前进。毛主席和我们党的威望日益提高,周恩来的声望也与日俱增。全国人民爱戴他,世界革命人民尊敬他。因此,前来瞻仰周恩来总理旧居的人,也愈来愈多了。顺道的,专程的,或来自邻近的农村,或来自遥远的城市……然而,他们在局巷三号大门口看到的,却是一块木牌,上面写道:

    不少虔诚的瞻仰者,怀着无限崇敬与留恋,带着难以弥补的遗憾,在不断回顾中依依不舍地离去……

    这情景终于被总理完全了解了。他很不安。多年来为这件事采取了很多措施,不但没有实现自己“不留痕迹”的愿望,反而参观者有增无减。他一直把自己当作毛主席领导下的一个工作人员,怎能让自己在群众的心目中和毛主席相比呢?!他决定采取行政手段,彻底解决这个问题。

    北京打来长途电话的第二天,县委就委派一位常委去旧居了解情况。周恩来的侄儿周尔辉反映:没有人动员居民搬家;也没有整修过房屋;自发来参观的人,大都被谢绝了。当晚,县委向国务院办公室如实汇报了这个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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