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港澳回归
法抵触。中方不希望发生这种事。当时,赫德还是表示,英方无意改行政主导为立法主导。
撒切尔首相致江总书记的信相当长。她在信中表示,希望双方扭转两国关系恶化的趋势,恢复过去的良好沟通,并重申了英方的立场:信守联合声明,特别保证“无意让香港被用做进行颠覆的基地”,也不试图使香港问题“国际化”。
在有关澳门回归时政权交接的安排上,中方考虑到葡萄牙早已从澳门撤军,我解放军进驻澳门时,便没有像香港那样的军事交接问题。因此,解放军没有在政权交接的午夜零时开进,而是在回归日的白天,在灿烂的阳光下,威武进驻。
要理解这一点,需要了解香港政制发展的背景和英国在香港过渡时期制定“政改”政策时的基本考虑。
柯利达来访的最后一天,我同他进行了会谈。这是他此行中的最后一次正式会晤。他对前两天会晤中没有取得任何进展深感失望,急于抓住最后机会取得一点儿成果。
澳门的过渡期几乎与香港的过渡期同样长,但面临的问题颇不相同。
现在,当人们读到这批外交文件时,可能会觉得奇怪,为什么中英双方会为了多几个还是少几个直选议席如此兴师动众呢?
这个意思就是说,中方不会接受英方方案,但草案也还有修改的可能,双方可以进一步商量,大门并未完全关死。
当时,我们得出的印象是,彭定康本人似乎还不大了解上述中英两国外长1990年已达成的有关协议和谅解。在我同彭定康的会见中,我严肃地指出,他的方案是“对中英合作提出了挑战”,今后的问题在于双方是继续合作,还是“分道扬镳,另起炉灶”。这些话说得很重,在过渡期以往的交涉和谈判中,我们还从未使用过这种语言。可惜的是,彭定康置若罔闻,完全听不进中方的忠告,也不理会中方的警告。
随着英国同其他西方国家一起对中国实行制裁,双边关系严重受挫。英国似乎对1984年12月正式签署的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有些后悔了。
1996年3月,香港特区筹委会正式决定成立特区临时立法会。
赫德的第一封信也反映出,在1989年风波后的新形势下,英方在香港问题上改变了主意。基本法草案形成之前,中英双方曾通过多种渠道进行过详尽沟通,最后,英方对公布的草案稿已无意见。但在赫德的这封信里,重新对草案,特别是在香港政制发展方面提出了许多不同意见,大大提高了要价,其中就包括要求大幅增加立法局直选比例。
1990~1991年,中英之间有关建设香港新机场的磋商正在紧张进行,其他问题一时显得不那么突出了。赫德来京,主要谈的也是新机场问题。香港新机场问题与香港政制发展问题本是两件不同的事,但同样具有跨越“九七”、影响特区政府权益的性质,需要双方磋商,取得一致意见。新机场问题的磋商前后延续了数年,是另外一个颇为复杂的故事,这里就不做专门记述了。
赫德摆出了达不成协议也不在乎的姿态,他用了SECOND BESt(次好)一词,说如果没有协议,只能是一个次好的选择,而这将对香港的信心和繁荣造成相当大的损害。
1990年初,形势更为紧迫。香港基本法即将于2月定稿,英方对香港1991年选举的方案也到了最后拍板定案之时。但是,柯利达访华,以及双方其他渠道的磋商,都未能就直选比例问题达成一致,双方处于僵局。
英方有些着急了,希望能在基本法定案之前与中方就此事达成妥协。当时,赫德来不及等到与我会晤面谈此事,便开始连续通过信件与我交换意见。那一段时间,英国驻华大使与中方人员多次接触,转交各自外长的“信息”。这虽非亲笔签名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