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维斯(1795~1890)
文的错误,使他们误认为每月要将辛苦的收入缴纳一半给政府,实在无法忍受,自然不免想起还是回国内的好。”
10月30日,香港的中国商人和工役全体罢市。商店都关了门,客运和货物的船只都停止开行,仆役和阿妈也罢了工,以致一切生意都停顿了。中国商人表示,如果政府11月1日实行征收人头税,他们便全体离港。英籍商人也表示,如果政府坚持执行,他们决意迁回澳门去住。
戴维斯在各方面压力下,被迫做出让步。11月13日,立法局通过了人口登记修正案。首先,人口登记免除一切费用;其次,规定凡是公务人员、军人、专业人士、商人、店员、厂主、房东,或每年收入达500元以上的人士,不论中国人外国人,一律豁免登记。只有那些贫苦大众,收入微薄的居民,才必须办理人口登记手续。修正案例于1845年1月1日正式生效。显然,法例维护了英国人和富人的利益,广大的贫苦中国居民仍然受到损害。
1846年,港英政府又发表布告,布告规定了通用货币及其相互比值。(一)西班牙本洋、墨西哥鹰洋、印度卢比及其破碎银屑,中国通用铜钱,均为法定通用货币;(二)所有上述货币不论价值低昂,或属于任何种类,或是否完整,或已打印,如各有同等质量,即具同等通用之效能;(三)规定每银圆等于2卢比又1/4;(四)规定每银圆等于铜钱1200枚,每半圆等于600枚;每卢比等于铜钱533枚,每半卢比等于266枚,每1/4卢比等于133枚;(五)其他货币未列入上项规定之内者,均不能作为在本港合法通用货币;(六)第四款规定之铜钱,得向商务总监公署或香港库务司署领换,惟不得逾50元。凡属英国通用货币,不论纸币或硬币,一律为本港合法通用货币。
这些规定,充分保障了英国政府和英国商人的利益,而对中国人设置了种种限制。
为了解决财政困难,戴维斯又发布《征收警捐条例》、《烟贩牌照条例》等多种条例,广开税源,以各项税收增加财源。到1846年,香港政府每年税收达到27046英镑。
戴维斯的税收举措,目的本来是搜刮中国香港人的民脂民膏。但也损害了部分英国人的利益,所以首先遭到英国商人的反对。登记法例风波平息不久,11月20日,戴维斯又在立法局会议上通过了另一个法令,规定香港殖民者可以无须经过立法局的通过,随时下令宣布戒严。连英国人也不懂得戴维斯为何要如此紧张,因为当时香港实在没有这样采取非常措施的必要。果然,后来伦敦对于这条法令予以否决,于是这位中国通总督又在中外居民面前出了一次洋相。
1847年1月,港英当局再公布《市场贩物牌照条例》。5月4日,渣甸洋行首脑马地臣向英国下院呼吁,要求英伦督促戴维斯改变政策,减收地租,只征收维持警察部队的费用为限,其余费用均应由英国政府负担。英国政府自然不会答应,反而逐渐增加对香港的索求。
到戴维斯离任的1847年,港府各种税收已达31078英镑,折合港元372936元。
香港的妓女从开埠初期就存在。在香港开辟为商埠以前,澳门是中外贸易的一个中心,到澳门的中外商人在那里可以寻欢作乐。英国强占香港岛,将其辟为商埠以后,澳门许多妓女纷纷来到香港。
1845年初,香港英国当局接到举报,警察有收受贿赂、包庇娼妓的行为。经过调查证明,事实确凿,但为了港府的颜面,调查报告结论却说,属于“娼家情愿缴纳,而非出于勒索行为”,因而对警察不加追究。后来当局意识到这是一条财路,于是决定由警察公开征收妓捐,而名义又说,所收捐税款项,用来开办花柳病院。
根据1845年6月性病医院的报告,全港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