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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灵(1792~1872)
包一案向中国提出“抗议”。两广总督叶名琛在回答这一无理“抗议”时说:“事情发生于香港,我不可能去查明真相。想来由于英人对华人施加过无数罪行,附近各地人民不得不走此路,以泄私恨。”

    这一案件,曾引起恩格斯的关注,他在《波斯与中国》一文中,对毒面包案等事件加以评论,表现出对中国人民的反抗斗争的深切同情。他写道:“英国政府的海盗政策已引起了一切中国人的反对一切外国人的普遍起义,并使这一起义带有灭绝战的性质。”“我们不要像骑士般的英国报纸那样去斥责中国人可怕的残暴行为,最好承认这是保卫社稷和家园的战争,这是保存中华民族的人民战争。”

    第一座监狱建成

    1857年,香港建成第一座监狱,称为维多利亚监狱,这也是宝灵在任时的一项重要工程。这座监狱建在中环奥卑利街两边,四边都筑起高高的石墙,中间是街道,两边是监狱,港府任命一个名叫英格利的人担任首任监狱官。

    监狱建成以后,凡由法庭判了罪的犯人,都押解到这里服刑。至于待审的疑犯,则拘留在警署的拘留所内,这就将裁判司兼任监狱官和执法官的情况改变了。

    这座新监狱建成后不到5年,便人满为患。而且,差馆里的警署,也无法容纳日益扩大的警察队伍。

    因此,有关当局便在维多利亚监狱旁边的山坡上开辟地盘,建造一座大型而多样化的建筑物。这座建筑物,就是后来位于荷里活道,俗称“大馆”的中央警署。

    建筑物前面是警察总部,后面是拘留所,东面是裁判司署。由于维多利亚监狱紧贴在中央警署的西面,以后有人以为维多利亚监狱是中央警署的一部分。其实,维多利亚监狱早就有了,而中央警署是后来才建筑的。不过,为了方便来往起见,中央警署、裁判司署和维多利亚监狱,相互之间都有路相通。

    维多利亚监狱初建时,因为分为两个监狱,中间便有一条通路。后来为了疏导从半山坚道到荷里活道的交通,这条道路便开阔了让广大市民使用。

    这条不很长的街道,最初没有名称,由于街道两边都是监狱,于是英国人戏称它为奥卑利,因为伦敦那边有一座古老的监狱,叫做奥卑利监狱,建造于18世纪,是很出名的地方,甚至成为重要的旅游点。后来因为叫惯了,在维多利亚监狱中间的那条道路,也叫做奥卑利街,一直沿用下来。

    说到监狱,自然牵涉到对犯人的各种刑罚,其中极刑一类,又与总督拉扯在一起。香港法院对于死刑犯人的执行,一直采用绞刑。并且与笞藤一样,公开执行,任人观看。宣布死刑时,大法官对死囚宣告:“余今宣布汝之罪名为死刑,将以绳环汝之首,直至气绝。……随后总督将决定汝之葬地……”总督管理也真周到!

    在总督给选择葬身之地前,死囚还有一段艰难的历程。执行绞刑时,因为当时技术落后,绞架失灵的事常有发生,宝灵时期就有两次。据资料记载,1854年6月27日,一名死囚被吊起后,绑着的双手忽然松开,他竟用一只手挽着头上的绳索,深深地换了两口气。这样吊了5分钟之后,他的裤子忽然要脱落下来,他竟又赶快用一只手去拉住自己的裤子。这个犯人足足吊了20分钟才绝气。另一次是1856年5月19日,被执行死刑的是一名叫沙玛郎的马来人,被控在一艘停泊于汕头的船上谋杀一名女子。行刑地点在裁判司附近空地上。绞绳套在沙玛郎脖颈之后,脚下的木板怎么也抽不去,行刑的警察反复敲击,仍然无效。结果只得把犯人押回监牢,将绞架修好之后再度执行。因为是公开执行,这类意外的事故就显得特别残酷,不仅受刑者死得不痛快,活受折磨。有些神经脆弱的观刑者,也常被这种刺激场面吓得晕过去。

    因为裁判司署接近市中心,当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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