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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灵(1792~1872)
其垄断市场,获得贩运鸦片的巨额利润,而宝灵的儿子正是怡和洋行股东。报纸捅到了总督的痛处。于是宝灵提起反诉,结果孖剌以“诽谤总督和侮慢政府罪”,被判徒刑6个月和罚款100英镑。

    当时,新闻界对宝灵非议颇多,甚至有的西方记者指控他滥用职权,虽然都和德伦、孖剌一样败诉,但是,他们的行动使宝灵成为历任港督中第一个被指控总督,开创了香港市民指控总督的先河。

    宝灵上任的第3年,1856年11月21日,香港中国人开设的商店,为了反对港英当局颁布的欺负中国居民的不合理条例,一起闭门停业。这是香港最早的一次大罢市。

    该年,港英当局公布了《购买地产条例》、《征收费用及讼费条例》,设法增加财政收入。接着又公布了《华人屋宇及妨害公安条例》,不顾华人的生活习惯,违背了华人的利益,香港中国居民一致表示反对。尽管华人一再表示自己的意见,港英当局丝毫不予理采。引起华人集体罢市。由于这一次的罢市,市面贸易立时停顿,秩序大乱。当时港英警察力量还比较单薄,只有欧籍警官33人,华人老更39人,主要的力量是靠“大头绿衣”(即印度差),有166人。全部合起来也不过238人。华人罢市,港府要出动警察镇压,但是警察力量捉襟见肘,还要同时维持出巡和站岗,已经无法兼顾,惟有出动英军。威廉?坚召集当时驻防香港的英军第59团,进入市区,分别驻扎在最繁华的歌赋街和上环,实行武装镇压。还颁布特别法令,征调了四十几个外国商人为“特务警察”,来帮助维持市面秩序。

    英国占领香港,开埠之初,曾明文规定,尊重中国人的生活风俗习惯,一切按照“大清律例”,现在竟突然毁诺,对于华人居屋的门窗间隔也一律要按照外国规定办理,违反了中国人自己的传统生活习惯,因此华人居民表示非常不满,屡次要求改善或是暂缓执行这种苛刻条例,官方却执意严厉执行,凡不遵守者一律拘捕,并且加重罚款,逼得香港的中国人忍无可忍。因此当时香港华人团体就在11月20日下午召集全港华人大会,议决要求当局暂缓执行或者放宽处罚。第二天实行罢市,逼迫港府答应这一要求,于是在英帝侵入香港十余年之后,就发生了这次华人商店全体大罢市的风波。

    当时总督宝灵不在香港,护督就是威廉?坚。他大为慌张,连忙出示“安民告示”,又接纳了全体华人居民所提出的改善管理七项意见,这才结束了开埠第一次罢市风波。

    1855年1月10日,港府正式公布西环至铜锣湾填海计划,声明港督宝灵有权处理一切,凡有损失的业权所有人士,可用延长租地权来抵偿他们的损失。

    当年大部分中国籍业权人,都有意接受这项办法。但是外国籍业权人反对港府这一决定,认为港督所提出的计划,损害海上业权人的利益。这个反对意见,由宝顺洋行东主邓脱提出,获得立法局一些非官守议员的支持,并报送伦敦殖民地部。

    宝灵总督认为,海旁业权所有人,擅自填海获得土地298685英尺,比较原来向政府租赁的土地面积大出一倍。他们私自填海所得土地,应该属于政府物业,政府有权将这些土地重新估价开投。

    1857年,伦敦殖民地部批复,对于邓脱向该部所提出的抗议不予接纳,指令宝灵说,如果有经费的话,可由政府推行填海计划。

    中国籍的海旁业权所有人,答允缴纳占用海堤的租金,迫使大部分外籍商人也作同样答允。这样一来,沿海堤岸的业权重归港府所有。只有毕打码头与练兵场之间的一小部分地方的原有业权人英商宝顺洋行和林德赛公司继续反对。

    根据英国殖民地部的批复,港府首期填海筑堤工程费用14000英镑,宝灵总督动用两万镑公款,并且于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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