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不绝于耳,门外的男学生为了抢到好位置,正
发生血腥格斗。
你们这些死老百姓,现在刑法学权威陈湘宜的阴部只为我而张开,全法学院
只有我在此刻用双眼跟老师的小穴和屁眼「四目相接」。
虽然没有做过爱,甚至也没打过手枪,只能偶尔凭藉勃起的感觉揣想性慾是
何物,但此刻我确确实实知道,能独自用眼神佔有老师的私密部位,已经比我对
一切性慾的遐想还要令我兴奋。
「好。」
老师阖上了双腿,轻盈地又跳了下讲桌,为了不浪费讲课时间,她竟然没有
穿上下半身的衣着,就裸露着下半身继续写着板书。
我也赶紧转移目标专心欣赏老师浑圆坚挺的臀部,随着老师写板书的节奏,
老师可爱的小屁屁竟然也微微抖动着,我真的已经心猿意马,快受不了诱惑了。
「现在,小平,你告诉我,老师的性器能侵入你的性器、肛门或口腔吗?」
写完板书重点,老师又大方地将身体转了过来,双腿张开站立,微曲着将下
腹部略往前挺,露出那条隐密的美丽细缝,似乎要我赶快回忆起她性器的模样。
我呆了半响,现在要赶紧唤起我仅存的良知,不然她连公然裸体都敢做了,
如果我不会回答这问题,她会不会一刀砍到我半死、然后把我用水泥灌浆只露出
半颗头、然后丢到牛稠溪,我想是不用怀疑。
我盯着老师的胯下,彷彿在回忆刚刚的桃源美景般,勉强说出:「不行,老
师的性器只能被侵入,无法侵入别人。」
「非常好!不枉费老师特别照顾你。」
「各位同学要知道,解释刑法需要非常严谨,因为它是严格的强行法规,如
果可以随意扩张解释、类推适用,那很多情形下都会变成掌权者刬除异己的手段
,学刑法的法律人必须要坚守刑法条文的严格解释。如果今天性交定义如修正前
刑法第十条第五项是进入,而老师的性器官怎麽样也不可能进入小平的性器
官或肛门、口腔,所以女性除了使用器物或身体其他部位进入他人的性器,不可
能以性器来性侵而使自己该当刑法第十条第五项款关于性交的主体!」
「因此,我们在95年7月日即将施行的修正后刑法,已经把原条文的
侵入改成进入或使之接合,这样,老师下次用强制力将性器官套上小
平的阴茎时,因为达到接合的状态,就会落入强制性交的规范处罚范围,从此刑
法第十条第五项就再也没有法律漏洞可以钻了,但是小平还是有法律肉洞可
以钻。」
说完这个冷笑话,老师「科科」地笑个不停,不过同学都没有反应,脸上都
是三条线,只有我回味着老师的话语,憧憬着难道真的能在课堂上钻老师的法
律肉洞!看见冷笑话没有引起学生应有的反应,刚好下课时间也到了,老师坐
在牌学生的课桌上,性感地默默穿上内裤、丝袜、高跟鞋,冷冷道:「谢谢
各位同学配合,现在下课!」
注:95年7月日之前,刑法第二条项规定的是:行为后法律有变
更者,适用「裁判时」之法律〈若坚守刑法「不得溯及既往」的原则,应该要适
用「行为时」之法律为是〉。但裁判前之法律有利于行为人者,适用最有利于行
为人之法律。〈意即以往刑法学上所谓的「从新从轻主义」。〉然而,如此却违
背罪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