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犹抱琵琶半遮面
无可奈何花落去
我们无法否认,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在建国初期粮食极度紧张的状况下,对稳定市场、保障人民生活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它保证了全国绝大多数人最低的生存需求,并保证了社会主义工业化体系在一片空白上建立起来了。
但是,我们也无需讳言,统购统销政策只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采取的一项临时性措施,一种政府行为化了的强迫性手段,其消极作用也是非常明显的。早在制订这项政策时,陈云同志就为此忧虑:“征购这个名称是骇人的,究竟叫什么可以考虑,但性质是这么一个性质。……配给这个名词有点不太好听,一说就想到日伪统治时代的情况……。又征又配,农村征购,城市配给,硬性办法。实行这种办法,我有点担心,因为跟每一个人都有关系,问题太大。……农民的粮食不能自由支配了,虽然我们出钱,但他们不能待价而沽,很可能会影响生产情绪。”
为此,陈云同志在统购统销实行后的第二年,在第一届全国人大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计划供应只能是一种暂时的措施,只要工业和农业生产增加了,消费品生产增加到可以充分供应市场需要的程度,定量分配的办法就应该取消。”
但以后的历史发展,使我们走上了一条纯而又纯的计划经济道路,粮食统购统销这一临时政策不仅长期延续下来了,而且还扩充到了包括鸡蛋、大白菜在内的许许多多农产品上。
什么时候不实事求是,不遵循事物发展规律,什么时候我们就要走弯路,这是历史千百次证明了的事实。
以1978年12月18日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中国走上了改革开放的道路。而改革的先导,便是农业。
1979年,中国开始对实行了26年的粮食流通体制进行改革和调整。除了提高粮食统购价格,调减粮食征购基数以增加粮农收入外,最重要的改革便是改变粮食部门独家经营的单一流通格局,恢复粮食集市贸易,允许农民完成征购、超购任务后的余粮上市贸易,议购议销。传统的粮食交易、集散的“米市”开始恢复发展,一个以国家为主、集体和个体共同参与的粮食流通经营格局逐渐形成。到1984年底,全国农贸市场已发展到5.65万个,其中农村5万个,集市贸易的粮食成交量由1978年的25亿公斤增加到1984年的84亿公斤,增长了2.34倍。全国有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先后建立了粮食议购议销专业公司,1979年到1984年,6年时间共议购粮食558.6亿公斤,1984年全国粮食议购数量由1978年的32.5亿公斤增长到175亿公斤,占当年征购数量的34%,粮食议销数量达267亿公斤,占总销量的34%。满足了农民出售余粮的需要,平抑了集市粮价,补充了平价粮库存。与此同时,国家还逐步减少了统购统销的品种和数量,扩大了市场调节的范围。
这一次改革是在不改变统购统销体制的前提下进行的,只能算是一次局部的调整,直到1985年,我国这才全面放弃实行了32年的统派购制度。
这一年的1月1日,中共中央发布的一号文件规定,从1985年度开始,取消粮食统购,改为合同定购。由地方政府组织粮食部门,根据国家下达的合同定购计划,同国营农场、农业集体生产单位和农户协商,签订粮食定购合同,正常年景,必须完成,遇到重灾,可以适当减免。超过合同定购的部分,自由购销。
根据制定时的设想,合同定购,既是经济合同,又是国家任务,试图以此打破计划收购的僵化体制,逐渐向粮食商品化靠拢。国家为此还逐年减少了计划定购,扩大了议价购销比重。国家计划内收购由1984年的1023.5亿公斤到1989年调减500亿公斤;而议价收购则由93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