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他山之石:外国人怎样管粮食?
,对我国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具有较大的参考价值。比如政府直接控制粮食收购和进出口、政府制定收购价格和出售价格、用法律的手段稳定粮食市场,都是可资借鉴的方法。
而加速我国粮食立法的进程,以保证我国粮改的顺利实施,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方面。
其他国家的调控措施
由政府或受政府控制的商业性机构掌握足够的粮源,是世界许多国家的通行的做法。半官方性质的加拿大小麦局垄断了加拿大西部的全部小麦和大麦的收购和销售,同时它还垄断了加拿大小麦的出口配额和国家出口信贷发放权。
澳大利亚是重要的粮食出口国家,一直反对美国与欧洲共同体的出口补贴政策,主张贸易自由化,但其国内的粮食市场则由半官方的组织垄断,对农民实行保证价格的政策。成立于1939年的澳大利亚小麦局就是一个半官方的机构,它几乎垄断了澳大利亚的全部小麦流通。按照法律规定,澳大利亚小麦局有权决定小麦的销售政策和国内购销价格,同时小麦的出口全部由小麦局控制。
巴基斯坦素有南亚粮仓之称,他们在粮食的调控管理上,主要是通过对农产品实行保护价的办法,加强政府对农业的宏观调控。该国专门成立了农产品价格委员会,隶属于粮农部,每年对农产品的价格进行重新评估和审议,并确定小麦等主要农产品的保护价。通常是在每年的8月底或9月初,即农民开始新一茬播种之前,即宣布各种主要农产品的保护价格,以从宏观上调控种植生产格局。
韩国也是粮食自给率较低的国家,他们对粮食也一直实行与日本相似的高补贴政策,以保持基本自给。在粮食生产上,政府设立专项基金,以鼓励扩大农业经营规模和提高劳动者的素质,以增加粮食的经营效益。在粮食流通方面,韩国也像日本一样管理得非常严格,从粮食的收购、出售、储运到经营与价格,都在政府的严密控制下。在乌拉奎回合达成协议后,韩国也受到国际的压力,也于1993年部分地放开了粮食市场,结果也不例外地出了乱子。最后,总理、部长都辞职,以谢国民。
由此可见,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敢对粮食问题掉以轻心,他们无不把粮食的生产、消费和流通严格掌握在政府的控制下,以政府行为和法律手段调控和干预粮食市场。虽然有些国家口头上讲实行市场自由化,但实际上没有一个国家能让粮食市场随意“自由”。当然,这种政府管理也并不等同于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统购统销政策,而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宏观调控和价格干预。这是值得我们认真借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