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不平等条约:“剪刀差”成了“火钳差”
等农产品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因此人们对粮食等农产品的价格也特别关注,稍微调整一下便一片哗然,而对生产粮食等农产品的农业生产资料涨价却司空见惯。过去曾有农民贴出“平价粮食我不卖,高价化肥我不买”的对联,表达自己对这种不平等现象的抵制,但事实上是根本不可能的,因为现实的情况是,平价粮食还不见得有人要,高价化肥还不见得有得买。至今为止,农民辛辛苦苦收一担粮食,仍只能换到一条中档的香烟,半包劣质的化肥。虽然国家几次调高了农副产品的价格,但不提还好,农副产品的提价还未落实,生产资料价格却开始了翻筋斗。据商业部统计,粮食与碳铵、柴油、棉布比价,1982年为1:1.59:0.5:0.66,到1993年降为1:1.16:0.31:0.51,差价扩大了27%、39.2%、22.7%。
1994年政府规定尿素的出厂价每吨不得超过1100元,但农民买到的尿素却高达每吨1700元左右,高出出厂价的50%以上。1995年农资价格大幅度上涨,涨幅为27.4%,比上年高出近6个百分点,其中化肥价格涨幅超过30%。
甘肃每年需农用柴油9万吨,化肥145万吨,按市场价格,仅柴油、化肥两项涨价因素,就使农民新增支出4.68亿元,人均26元,加上地膜和水电的涨价因素,人均负担超过了上年人均税外负担的总和。
正如《经济日报》1995年3月1日的社论所说:“农业的基础地位在一片加强声中削弱,农民的收入在大声疾呼中降低,农业生产资料在一片限价声中涨价。”
而在所有的农产品中,粮食又是比价最低的一种。据有关部门的统计资料,每亩地的净产值,粮食是159元,苹果是1169元,柑桔是1313元,棉花是339元。陕西调查,1985至1997年,粮食收购价格提高幅度为2.28倍,远低于其他农产品。如生猪2.28倍,鲜菜5.76倍。
城里人的米袋子要保,乡里人的饭盆子也要管
与改革前相比,我国农民的收入确实有了很大的增长。1978年时,全国农民的人均纯收入只有133.57元,而1997年这一指标已经增长到2090.10元,19年间增长了14.65倍。农民收入的增长,对农民生活实现小康目标、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增长以及整个国民经济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但是,我们还不到弹冠相庆的时候,因为在农民收入增长的背后,还存在着一系列令人忧虑的问题。
一是农民收入的地区差别相当悬殊,越是农业发达的或者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地区,农民收入越低。以1997年为例,达到或超过全国农民平均收入水平的省(区、市)只有14个,而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省(区、市)却有17个,其中西南、西北两区的10个省(区、市)全部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农民人均纯收入最高与最低的省(区、市)相比,为4.45:1。农民收入高的地区大都是乡镇企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大部分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地区农民收入的提高却相当有限。这意味着利益分配仍然存在重工轻农的现象,农业的地位仍然没有得到有效的提高。
二是近两年农民收入的增长幅度明显下降,出现徘徊甚至回落的局面。1979年至1984年,农村实行联产承包制,农业大增产,农民人均收入由1979年的160元提高到1984年的355元,扣除物价因素,年平均增长15.1%;1985年至1988年,种植业出现了徘徊,乡镇企业却迅猛发展,农民收入继续平稳增长,扣除物价因素,农民人均收入由1984年的355元提高到1988年的545元,平均增长5%;1989年至1991年是全国农业增产而农业增收慢的时期,农民人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