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返校园知难而进
告别老人院的生活、重返校园的那一年,我刚好36岁。
在美国,年龄从来就不会成为人们求学的障碍。任何人、任何年龄,只要你对获得知识的愿望仍旧那样赤诚,那样火热,那样渴望,你就永远都有重返校园的权利和机会。
不同年龄、不同国籍、不同肤色的人们走到一起,走进知识的乐园边,其目的各不相同。年轻一代为了自立而求学,中年一代为了充实而求学;老年人则为了兴趣而求学。
我重返校园的目的完全是想在我已有的基础上,选一种更加理想或是更适合于我的专业。
美国学校对于外国学生的要求是先要选修三年的英文课,继而才可以进入专业的学习。我在参加入学考试时,由于英文成绩优秀而被允许将三年的英文课缩短为一年。
当时我的英文在听说上都有了不小的进步,努力的重点放在读写上。任何一种语言的读写之间都有一种不可忽视的辩证关系。读是写的基础,写是读的提高。读得越多,思路和词汇才会不断地拓展和丰富,才会写出更准确、更精彩的文章。反之,写是让语言消化、分解再合成的过程,通过这个过程的训练,语言才能融入人的血液中,才能成为运用自如的一种工具。有了这种工具,才能把阅读引向更深的层次。
我在英文的读与写中,找到了无限的乐趣。
阅读和写作虽然是两门课,但在美国大学里往往是由同一个教授任教。这对师生之间的互动起了良好的作用。当年教我阅读和写作的是卢森教授。卢森教授四十多岁,留着一头浓密的栗色短发,眼里全是耐心和理解的微笑。她上课时,无论是裙装还是裤装,都是一样整洁、娴雅,举手投足间透着十足的信心、干练和富于经验。她曾获得语言学和教育学两项硕士学位,在校执教二十多年,一直从事外国学生的英语入门教学。她像一条输送带,把来自天南地北的外国学生送向美国社会的广阔天地,默默无闻,却举足轻重。
卢森教授的课堂是严格的。无论学生们在大千世界里应用何种语言,只要一走进她的课堂,所有的人都必须随时随地用英文交谈,除非你不开口,一开口,哪怕是一字一句,也得说英文,这让学生们自然而然地养成用英文思维的良好习惯。
卢森的课堂是有趣的。她的教学从来都是力求理论和生活相结合。在阅读课上,她引进了大量的课外读物,诸如世界名著和美国著名的杂志等。她要求我们定时完成并上交一份读书报告。由此,她可以进一步了解到我们每个学生的阅读深度以及写作表达能力。对学生来说,这种方法不仅可以提高阅读速度、扩大词汇量,同时也能拓展知识面和完善写作技能。
卢森的课是成功的。她不习惯在课间回答学生的问题,除了专门的答疑辅导之外,她最喜欢的是学生们在课堂上畅所欲言,谈笑风生。无奈大多数东方学生虽学习很刻苦,但是却比较拘谨,对知识一知半解,不好意思高谈阔论。为了调动每个学生参与的积极性,讨论问题时,她把全班分成若干个小组,每组只有三四个学生,人人都有讲英文的机会。每一个小组讨论完之后,要上交一份由全组成员共同参与写成的文章,并由各小组的成员轮流在全班演讲,成绩突出的可获得卢森教授自己颁发的奖品。
除此之外,她还要求我们每周自选题目,写一篇作文上交。这种方法的好处在于给每个学生充分的选择权力,去写自己感兴趣的事情。我在选修她的课时写过一篇“悼念外公”的文章,受到了卢森教授的高度赞扬,还被选作范文发表在大学的校刊上。
当我的英文学习进到后期时,我开始考虑我的专业方向。我个人的立足点自始至终没有离开医学方面。除了我个人对这方面的兴趣以外,最重要的是身处异国他乡,在用第二种语言求学和与人共事中,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