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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仅浪费还很累赘。大家都习惯光着脚丫子在田头村里走来走去。如今我在大城市工作,每天都要衣着光鲜的上班,除了大热天在家里可以光着脚丫子在地板上走,其他时候要是光着脚丫子就会给人当成精神病。如今我想穿什么样的鞋就可以去买,就算我不买,单位也会发给我,每年都会发两双。但读初中的时候要穿一双买来的鞋可算是天方夜谭了。我长到十几岁还没穿过买来的鞋呢。

    有一天我在坡地上捡麦子,发现一双塑料凉鞋,捡起来一看,一只完好,一只底断了。我把这双鞋子捡回家,用钉子和车胎皮把断底连接上。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穿上出自工厂的鞋子。可穿上这双鞋子也就是穿上鞋子而已,实在并无什么乐趣可言。我还是习惯于光着脚丫子听课,所以下课时找不到断底的鞋子就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我不可能穿一只鞋子离开教室,而另一只鞋子真的已经找不到了,我把满教室都找遍了。我只能光着脚走路了。我离开教室的时候,有个人把我堵在走廊里,他说,穷巴佬,你不是穿着拖鞋来的吗?这人是某个教师的儿子,他跟我同桌,曾用钢尺砍裂了我的大拇指。我当时真想对他大打出手,但我忍住了,我还忍住了剧烈的疼痛,不让眼泪流下来。我知道是这人在作弄我,他还想恶心我,我偏不给他机会。我用一种很鄙视的目光看着他,然后绕开他。

    我知道全学校就我打赤脚,这当然是件很不礼貌的事,但并不是件很可耻的事。这时我发现洪玫和石留站在台阶上,正看着我,她们脸上是一种很怪异的表情。那只断鞋正吊在她们头顶的电线上。我实在忍无可忍,但我还是忍住了。我知道旋转身一出拳就可以打他个狗血喷头,让他血污满面哭哭啼啼去找他老爹告状。这样做的后果并不好,有个同学就这样做过,结果是他老爸扛了一袋优质米去镇上卖了,买了几大包补品提着,低三下四去找某老师陪罪。我老爹苦拔苦挣供我读书,天天向些不相干的人低声下气,我不能让他在这种事上向人低头。我光着脚丫子从我心仪已久的女孩子身边走过去。

    那天我在田野里走了很长时间,走到两只脚发软我才回家。到家门口就发现洪玫和石留坐在门口的竹床上看小说。她们一人拿一本书,背靠背坐着,两双光脚丫白花花的正在门口的石板上抹来抹去。石留穿了套白底蓝花的连衣裙,有点旧,看上去像是洪玫穿过的。洪玫则穿了身白色的套裙,有点像现在港台的学生套装,给人青春活泼的感觉。她们露出洁白的牙齿对着我笑。看到她们灿烂的笑容,我的心情顿时豁然开朗。

    我坐在门口的石凳上跟两位女同学聊天。老妈笑眯眯地拿了双人革皮凉鞋给我,说,洪玫买的呢。这大概是她惟一一次对洪玫露出笑脸。我的一点好心情马上给破坏了,我粗粗瞥了眼那双绛紫色的凉鞋,说,给老二穿吧。然后我走出大门,顺着弯弯曲曲的塘堤走向田野深处。田间荒野就像我的精神家园,我在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喜欢往大地深处走,老妈打我的时候我也是往田野深处跑。赤脚走在茅草堤埂上是一种很特殊的人生体验。多年以后,我已经习惯了城市生活,抬头就看到楼房和车辆,除了在盆景里看不到半点泥土,地上全铺了水泥和砖石,偶尔有拉泥车洒了泥土在马路上,就会有人当交通事故报警。泥土眼看就像《未来水世界》里讲的那样要当金子使了。我于是很失落、惶惑,觉得精神家园日渐荒废,日渐迷失,已经找不到可以平息内心燥热的地方了,于是我会开车跑出城市,然后弃车走向田野。我坐在田边看老农耕地,一坐会坐几个小时。如今留在家里种田的都是老人了,他们的儿女都去城里打工。老人们精心伺弄着田地,把丰收的喜悦藏在谷仓里。我有时也会跳下田,接过老农的犁把子,来治治心里的痒痒劲,可老农并不欣赏我的把式,他觉得年青人就该去城里闯世界。祖祖辈辈留下的那点技艺让人笑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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