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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我一上初中就十分热衷于洪玫的身体。她就坐在我旁边,我一扭头就看到了她,就算我不扭头,眼角的余光也能看到她。一有机会我就拿眼光追逐她,乐此不疲。实际上我小学五年级就开始喜欢洪玫。那时她已经开始正经吃东西,身体发育得很圆熟。她本来就是个美人坯,以前不吃饭才显得骨瘦如柴。小学五年级要上晚自习,因为要考初中。吃过晚饭每人拎着一盏煤油灯上路。上自习的时候就把煤油灯放在自己桌面,灯影摇曳里一双双渐渐成熟的脸似模似样地在学习,实际上都在想着白天的游戏,那才真的叫做浪费煤油呢。全教室就数洪玫的煤油灯最亮,就我的煤油灯最暗,我就常常借口光线太暗跑到她身边看书,实际上是想闻她身上的香味,看她红红的小脸蛋。下自习课以后我们有时也玩捉迷藏。大家把煤油灯收在桌子上,一帮人扮猫,一帮人扮老鼠。洪玫在扮老鼠的时候喜欢躲在她外婆的小屋里,那里有一张烂藤椅,她偎在椅子里,屏息静声。我钻进小屋,轻车熟路摸过去,慢慢把洪玫摸进怀里。摸进怀里以后该怎么办我就不知道了,我只知道抱住她心里很舒服。渴望这种舒服能够长久一点,再长久一点。当然洪玫未必有这种感觉,她说,小不点,快松开,你箍死我了。从她对我的称呼可以看出我当年长得很矮小,我本来是个大块头的坯子,由于营养不良,长不大,就像洪玫不吃饭长得不美一样。我读小学时比洪玫还矮,上完初中就比她高一个头,上完高中比她高两个头,上完大学比她高三个头。我临毕业时她去北京看我,必须仰视才行。这也是她不愿嫁我的原因,她说差距这么大怎么做爱呀。对这一点我倒是有不同的看法,我觉得身高上的差距对做爱的影响小到可以忽略不计。我自己就一点也不感到这方面的困难,问题是她感觉到了,她感觉到了就可以不嫁我,这不是害了我吗?早知道这样我就不赞成改革开放,尤其不赞成搞联产承包,让农民继续吃不饱饭,我也整天挨饿,就不会长那么高了。可大错已经铸成,我毫无办法,只能在回忆里过日子。

    我与洪玫真正有肌肤接触是在初中将毕业的时候。有一个周末,我无所事事,跑到镇上去瞎逛。在街上撞到了洪玫,她在怀里抱了两只白色的大枕头。她见到我就笑得两边嘴角往天上走。我就喜欢她这个样子。我还喜欢她任何一种衣着打扮。顺便说一声,我也很热爱她怀里那两只大枕头,就像热爱她怀里刚刚成熟起来的两只大Rx房一样。尽管我一天比一天庞大起来,可我的枕头还是千年不变的三寸金莲。当然剩下这段路两只大枕头就抱在我怀里,洪玫就一路甩着手,嘴里还喋喋不休。

    我们回到了她妈在人民公社的宿舍里。那是一座平房,她妈以前在那里办公兼住宿。她妈后来去了县里,但房子还给她留着,实际上成了洪玫的半个闺房。房子不算大,也不怎么漂亮,住起来未必有我自己的房子舒服,但住进这种房子里就象征一种特殊的地位和身份,谁住进去大家就羡慕谁。我们就在那里拥抱,接吻,然后在床上滚来滚去。

    多年以后我在城里跟一个叫阿双的女孩做爱,因为不懂做爱的技巧给她讥笑讽刺了一场,还因为是第一次做爱给她挖苦了一顿。那时我已经读完大学且工作了大半年。

    我和洪玫除了在床上啃和滚实在不知道还能干什么。当然洪玫可能知道做爱的事,她有条件受到性教育。当然就算她知道也不能告诉我,因为她是淑女。多年以后我跟她滚到乱七八糟的时候,我问她当年会不会做爱,她就笑了。她笑了以后还是不回答我,至今我还是解不开这个谜,我也不想解了。就像当年的许多数学题,我至今还是不会解,我也不想解了。

    我和洪玫滚到精疲力竭的时候,两人都不想再滚了,滚下去也没意思。我们坐起来,洪玫整理衣服,梳理头发。她一瞬间就把凌乱的衣服、头发摆布得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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