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打电话时怎样说话
电话,作为信息的载体之一,由于它具有传递迅速、使用方便、失真度小、效率高等优点,已成为越来越多的人须臾不可离的通讯工具。几乎每个正常人都会使用它,但又并非每个能打电话的人都真正懂得打电话的要诀。打电话是通过有线电来说话,比平日交谈更多地受到时空的限制。这就有它的特殊性。下面归纳的几点,或许会给平时打电话不太注意方式方法的疏忽者以有益的启示。
语言精练准确
打电话的语言就是应该删繁就简,言简意赅,恰到好处。能用一个字表达清楚的决不用两个字。如:“我是。”只要说出自己的名字,对方就清楚你是谁,没有必要再冠以单位及其他限制词。但当你往一个不太熟悉的单位打电话时,就不要直接说:“我是老张,找小李接电话!”你是哪个老张?找男小李还是女小李?由于对方不知道你的情况,当然会让对方糊涂。同样,更不能在电话接通后,还没有互报姓名就直接陈述具体事宜,这肯定会使对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切不可自以为对方会知道你是谁,殊不知对方一天不知接多少个电话,也不止一个像你这样的同性朋友。与其让对方费神琢磨猜测,不如你直接道明,两不误事。从总体上看,这也应视为一种精炼。
打电话要求语言准确还要注意防止另外一种情况,如:“你是哪里?”“你要哪里?”“你是谁?”“我是我。”等等,问者不清,答者不明,或者故意捣蛋,或者遮遮掩掩,造成双方不悦,影响进一步沟通。像大家都熟悉的相声《打电话》中那个出名的“啰嗦”,自己握住话筒十多分钟,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啰嗦个没完没了,这更在摒弃之列。
语意明确清楚
首先,就一般而言,电话一通就应说明“我是×单位×人”,如必要还应告知你现在×地,以便对方寻找和相会。其次,电话通讯不是面谈,无法用态势语补充,因此,宜明讲不宜暗示。除非在极个别情况下,确实不宜明讲又不得不讲的,才能偶尔用一下暗示,如:“上次说的那件事怎么样了?”或一方只管讲,另一方只管听;或只用几个简单的询问话:“什么?”“啊?”“嗯?”“再说一遍!”等等。尽管如此,暗示仍然带来含混不清的弊端。既然你以为能保密,就必然缺乏透明度,具有较大的外延和多种意义,很容易导致对话的失“明”。所以,打电话时的暗示要慎用。
语音清晰明亮
在打电话时如果有条件一定要说普通话,它讲起来方便通行,听起来省力,更是国家的标准话。清是保证语音清晰的基本功。通常情况下,只要线路畅通,对话人口齿没有大的毛病,保持清晰的语音是可以做到的。低声细气和高声叫喊都不可能收到清晰之效,只要比平时谈话的语调高一些就足可听清了。为保证双方都能听清,发话人或受话人对在以下几种常见情况下要说清或听清什么须有所了解。
你应当说清楚或听清楚的是:会议名称与主题、开会时间、地点、出席对象、会前准备事宜和与会随带物件等。
你应当说清或听清的是:请示或汇报的事由、目的、理由与具体要求等。电话中涉及到的请示汇报等事宜,一般应是比较简单、容易解决的,否则只能约定时间,改用面谈方式解决。
你应当说清或听清的是:当事人、经办人、联系人的姓名(必要时包括性别、年龄、特征等),情况的事实真相(包括起因、经过、结果与有关时间、地点、数据等)或所联系工作的主旨、具体要求、实施设想,日程安排与所需财力、物力、人力等)。
4.托人购物、借物、看物、捎物
你应当说清或听清的是:物名、数量、价格、规格(包括型号、尺寸、式样、颜色等)和有何特别要求等。
你应当说清或听清的是:婚丧对象、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