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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忆症患者逍遥记

    “男客人住三一四房间。”服务员说。我被领进了我的房间。

    第二天,我买了一个箱子和一些衣服,用爱德华·平克默的名字开始了新的人生。我懒得绞尽脑汁去解开过去的难题。

    这座临海的大都会请我喝的是香醇的美酒,我痛痛快快饮了下去。只有能适应曼哈顿生活的人才能在曼哈顿生活。你如果不做这座城市的客人,就会在这座城市完蛋。

    接下来的几天,我的生活可谓是多姿多彩。我这位爱德华·平克默虽然诞生不久,却走进了一个光怪陆离、无拘无束的极乐世界,享受到不寻常的快活。

    有时候,我也会感到内心有些不安,会走进摆着棕榈树的餐馆吃饭。来这里的人都出身高贵,很有教养,他们举止端庄、谈吐文雅。然而出来以后我又会乘船在水上游,船上载满乱七八糟的人、他们吵吵嚷嚷,穿得妖艳,纵欲无度,坐了船是去海滩上胡乱快活的。百老汇是每日必至的地方,这里阔气、灯火辉煌、变化多端,叫你捉摸不定、叫人称心。我离不开百老汇,就像有的人离不开鸦片一样。

    一天下午,我进入旅店后,一个长着大鼻子和黑八字胡须的大个子在走廊里挡住了我的去路。我想绕开他,却不料他亲热地先招呼起我来。

    “你好,贝尔福德!”他大声说,“奇怪,你怎么会来纽约?原来你不是说什么也不肯离开你那书房吗?你带了太太来呢,还是一个人来办事的?”

    “先生,你错了,”我甩开他的手,冷淡地说,“我姓平克默。你搞错了。”

    那人让开路,惊得目瞪口呆。我走到服务台时,听到他叫来一个勤杂工,向他要来一张空白电报单。

    我对服务员说:“我现在结账,把我的行李半小时内叫人提下楼来。这里有骗子,我很生气,不愿意再住。”

    当天下午我搬进另一家旅店,在五马路,是家幽静的老式旅店。在离百老汇不远处有家餐馆,你可以在露天进餐,餐馆里种着许多阴凉的热带植物。这儿幽静、豪华、服务周到,是理想的进餐和休息的地方。一天下午,我朝一张摆在羊齿植物丛中的餐桌走去时,有人扯住了我的衣袖。

    “贝尔福德先生!”一个优美动听的嗓音说。

    我忙掉转头,只见一个女人独自坐在一张桌子旁边,三十岁左右,两只眼睛分外美丽动人,她直愣愣地望着我,好像我曾是她亲密的朋友。

    “你从我身边过也不招呼一声,”她用责备的口吻说,“我不相信你就没认出我来。我们分别十五年了,就不能握握手吗?”

    我马上与她握手,隔着桌子坐在她对面。

    “你当真认识我吗?”我问道。

    “谈不上什么当真。”她笑着回答。

    我有些迫不及待地说:“如果我对你说,我是堪萨斯州科纳波里斯人,名叫爱德华·平克默,你会怎样想呢?”

    “我会怎样想呢?”她学着我的口气说,看眼神她内心在暗自发笑,“那还用说!自然会想你为什么没把你那位贝尔福德太太带到纽约来。你要是带来了该多好,我很想见见玛丽安。”她把声音放低了些又说,“埃尔温,你没有什么改变。”

    我感到她那双漂亮的眼睛直盯着我,还仔细观察着我的脸。

    “不对,你变了,”她又说道,轻柔的声音里又略含着激奋,“我现在看出来了。你并没有忘记。你哪年哪月哪日哪时都不会忘。我早对你说过,你永远不会忘的。”

    我发急了,想在酒杯里找救命草。

    我被她那双眼睛盯得不大自在了,于是说:“非常抱歉。但麻烦就出在这里,我已经忘了,把一切都忘得精光。”

    她根本不在乎我矢口否认。她似乎在我脸上看出了什么名堂,开心地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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