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备箱,把背包放在引擎罩上,便开始仔细地换起衣服来。先把那身完美的鸽子灰套装叠好放在车后座上,换上牛仔便裤。天很热,连外套都不用穿。他换下打着领结的衬衣,穿上了伐木工人穿的那种格子衬衣。最后脱下那双昂贵的都市休闲皮鞋,换上了步行靴和羊毛袜,把牛仔裤的裤脚掖进靴子里。
他把步枪的零部件一包包地打开,挨个组装起来。两个裤子口袋里,一个放着消音器,另一个放着瞄准镜。他从盒子里取了二十发子弹放进胸前的口袋,那粒达姆弹还用棉纸包着,放在另一个前胸口袋里。
豺狼把枪的剩余部分组装好,放在汽车引擎罩上,然后又转到后备箱,取出他前天晚上返回酒店前在布鲁塞尔的集市上买的东西——一个蜜瓜,已经在后备箱里放了一整晚。他锁上后备箱,把瓜和油漆、刷子、猎刀一起放进背包,锁好车,开始向密林深处走去。这时刚过正午。
不到十分钟,他就找到了一个视野清晰的狭长的林间空地。从空地的一端到另一端足足有一百五十码。他把枪靠在一棵树旁,量了一百五十步的距离,然后找了一棵树,从这里可以看到他刚才靠在树上的那支枪。他把背包里的东西拿出来放在地上,打开两罐油漆,在蜜瓜上忙活起来。深绿色瓜皮的上部和下部很快被刷成棕色,中间被刷成了粉红色。油漆还没干,他用食指在上面简略地描出了一双眼睛,一个鼻子,以及胡子和嘴巴。
为了避免手指接触抹掉油漆,他把刀插进瓜的顶部,小心翼翼地把它放进网兜。网眼很大,网兜的线也很细,绝对不会遮挡瓜的轮廓或是瓜上画的图案。
最后,他将刀用力插进树干,离地大约七英尺高。然后把网兜的提手挂在刀柄上。在棕色树皮的映衬下,被刷得粉一块棕一块的蜜瓜悬挂在那里,活像一个怪异的人头。他向后退了几步,审视了一下自己的手艺——在一百五十码之外来看,这完全可以满足他的要求。
他把两罐油漆盖好,远远地扔进树林。它们掉进矮树丛,摔得不见踪影。他把刷子有毛的那端向下插进地里,然后用力踩到看不见为止。然后他拿起背包,返回放步枪的地方。
消音器很容易就装好了,他把它在枪管末端拧紧。瞄准镜在枪管上部也装得很妥帖。他拉下枪栓,往枪膛里装进第一粒子弹,眯起眼,透过瞄准镜寻找他挂在空地那头的靶子。找到的时候他很惊讶,目标看起来又大又清晰。如果这是个活生生的人头的话,无论怎么看,都像是在三十码之内。他能看出勒着瓜的网兜上交织的线绳,以及他用手指涂抹出来的那张“脸”上的主要面部特征。
他换了个姿势,靠在树上继续瞄准,又眯起了眼。瞄准镜里的十字线看来不在正中心。他伸出右手,轻捻着两个调节螺丝,直到十字线看来完全处于正中。豺狼很满意,他小心地瞄准蜜瓜的正中心,开火。
枪的后坐力比他预计的小,枪声经过消音器的处理,即使是在一条安静的街上,对面也几乎听不到。他把枪夹在腋下,穿过空地去检查那只瓜。子弹在右上方打穿了那只瓜,打断了网兜的部分线绳,弹头钻进了树干。他又走了回去,让瞄准镜保持先前的设置,再次射击。
结果还是一样,有半英寸的偏差。他没调节瞄准镜,连开了四枪,终于发现瞄准镜有些偏高,并且略略偏右。于是他调校了一下螺丝。
接下来的射击位置又有些低,而且偏向左边。为了保证精确,他又穿过空地去查看被子弹打出的洞。弹头击穿了“人头”嘴巴的左下角,他又用这个新调节的瞄准镜开了三枪,所有的子弹都打进了同样的区域。最后他把瞄准镜又向原来的位置挪回了一点。
第九枪他瞄准前额,子弹正中目标。他第三次走向标靶。这一次他从口袋里拿出一支粉笔,把子弹射中的位置用粉笔一一标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