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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势不可挡的力量
法。

    为长远发展,方培林在经营管理中采取当时十分罕见的董事会制。钱庄投股集资,每股金额1000元,个人入股不限,总股为100股,计10万元。由股东选出董事会和董事长,董事长委任经理主持日常工作。年终结算,董事会研究作出合理分红。他同时采取财产法人承保制,凡将现金存入钱庄,借贷双方都要有法人资格,严格借贷手续,到期不能偿还者,按政府有关条例处理。

    1984年9月19日,方培林拿着材料申请。镇政府专门召开镇委扩大会议讨论方案。两天后,镇委书记黄德余反馈说:“不要搞股份制,万一股东思想不统一,容易出问题。就你一个人去办,不要叫什么金融服务社,干脆就叫方兴钱庄。”为求稳妥,黄德余觉得应该有上级“批文”,但考虑让上级“用批文对办私人钱庄这种出格的事给予肯定,恐怕为时尚早。”黄决定由镇里发文件——为改革经济体制,适应商品生产的迅速发展,狠刹社会高利贷活动歪风,经镇委研究,同意方培林同志试办方兴钱庄。

    9月30日,苍南钱库,白底红字的木质招牌“方兴钱庄”,竖立在横街29号方家老宅。按原人行温州分行副行长应健雄的说法,这比人行温州分行的开业足足早了一个月。开张当天,方培林把几沓手写的借贷利率表张贴在钱库的大街小巷,不足3万人口的小镇一天之内都知道了方兴钱庄。

    钱庄的挂牌,绝对冲击力十足,引起的震动之大,可想而知。而因其有悖于国家金融管理的相关条例。以至于《温州日报》记者撰写的《钱库方培林试办钱庄》一文,没能刊登,只能以转为内参的形式保留下来。文章称: 钱库经济繁荣,商店发展到134家,全镇从事商业活动的就有659户,占总户数60%;企业也发展到240家。社会上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很大,自由借贷月利率达到2%~4%。镇上的方培林从《温州日报》刊登的“市区可办信用社融通资金”一文中受到启发,决定创办钱庄,解决社会资金融通问题。他深入调查,了解到镇周围5个大队流动资金需要1000万元,现约缺200万元,而农民手头有大量闲散资金。因此他确信,办钱庄能够弥补信用社不足之处,起补充作用。钱庄开张当日,方培林贴出比银行更优惠的存贷表。

    长期存款:月息1.2%,3个月以上结算。

    临时存款:月息1%,随时存取。

    贷出款项:月息2%,视情况而定。当时银行、信用社的月息是: 活期存款0.24%;5年长期存款为0.78%;贷款利率为1.5%。而民间高利贷高达3%~5%。中间利率对存、贷客户都充满吸引力。

    钱庄经营灵活自主,弥补了银行因各种制约造成的不便。比如,银行、信用社服务时间为法定8小时工作制,而方培林的钱庄24小时不间断提供服务。手头现金不足,方培林会以信誉临时向社会调剂,或不惜以高利向民间借贷。他不停地奔走于客户间,了解各家企业运行情况及现金余缺,判断贷款额度。他还专门在信用社存款5万元,根据信用社存一贷三的规定,一旦需要,能有15万现金解燃眉之急。钱庄因此生意兴隆,开张不到1年,存、贷2400多人次,资金周转总额达500多万元。

    经营没有问题,也得到当地政府公开支持,但上级部门却横加干涉。挂牌第二天,市农业银行上门抗议,方培林不得不摘下招牌,转入地下。尽管转入地下,钱庄顽强地生存了近5年之久。而在钱庄存在的这5年不长的时间里,无时无刻不伴随着质疑和刁难。钱庄的定性,金融界争论不休,大多数权威人士干脆直接否定。本该持有由管理机构签发的《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在几年经营活动中,一直无证经营。

    应健雄曾试探性地给国家总行写过要求批准签发方兴钱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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