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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里的女人


    他喝了酒,然后沿着走廊,慢慢朝她的病房走去。即将面对的场面让他感到害怕,他希望她在睡觉。假如是那样,他不准备叫醒她。

    在每一扇病房的门上,有一个正方形的小灯。

    如果病人按下呼叫按钮,那个灯就会闪亮,发出红光。走廊里,有病人在慢慢地来回散步,身上穿的,从里到外都是病号服,很廉价的。外面是蓝白相间的细条纹长袍,圆领。医院提供的内衣被大家称作“圆领衫”,穿在女病人身上还凑合,可男病人穿上这种长及膝盖的衬裙式内衣就显得有些不伦不类了。男病人脚上大都穿着褐色的仿皮拖鞋,而女病人则喜欢那种带有毛线小球的编织拖鞋。他妈妈的拖鞋就是这种款式,她称它们为“凉拖”。看见走廊里的那些病人,他想起一部电影,名字是《活死人之夜》。他们行动迟缓,假如他们的器官就像是装有蛋黄酱的瓦罐,那么,肯定有人把罐口打开了,罐内的液体在他们体内横流。

    他们有的拄着拐杖,在走廊里来来回回地挪着步子。虽说给人的感觉有些可怕,但却不失尊严。

    他们没有目标,只是慢慢地走着、走着,就像身穿学士袍、头戴学士帽的大学生,鱼贯进入学校的大礼堂。

    晶体管收音机里传出空灵的音乐,向各个角落飘散。他听见黑橡树阿肯色演唱组合的歌曲《吉姆·丹迪》(“去吧,吉姆·丹迪,去吧,吉姆·丹迪!”一个假声冲着走廊里散步的病人歇斯底里地嚎着)。他听见一个脱口秀主持人在跟嘉宾讨论尼克松,那腔调,仿佛冒烟的羽毛掉进了醋缸,一股酸味。他听见一首法语填词的波尔卡——刘易斯顿至今依然是一个说法语的小城镇,人们喜欢吉格舞曲和里尔舞曲,同样也喜欢在下刘易斯顿街上的酒吧里挥刀斗殴。

    他在母亲的病房外停下脚步,一时间,在酒精的刺激下,他感觉飘飘然。他恨自己,即使母亲麻醉还没有过,即使母亲体内还有盐酸阿米替林,即使母亲神志不清,他也不应该醉醺醺地出现在她面前。盐酸阿米替林是一种镇静剂,可以帮助病人平静地离开。

    通常,他下午去索尼超市买两盒半打装的黑牌啤酒,和孩子们一起看下午儿童频道的节目。

    看《芝麻街》的时候喝三罐,《罗杰先生》喝两罐,留一罐到《电力公司》的时候喝。然后,晚饭的时候,从第二扎里再取一罐。

    剩下的五罐,他放在车里。从雷蒙德到刘易斯顿,走302号和202号公路,二十二英里。等他到达医院的时候,很有可能,他已经喝醉了,剩下的啤酒也就一两罐了。他通常把带给母亲的东西留在车内,这样,他就有理由离开病房,回到车上,把剩下的啤酒灌进肚里,保持自己那份麻醉的感觉。

    此外,他也可以借此机会出来方便一下。不知怎的,这是来医院探视病人的痛苦过程中唯一让他开心的事情。他习惯把车停在停车场的侧边,此时已经是十一月份了,由于霜冻的缘故,地面上有明显的车辙。夜晚,寒风袭来,膀胱立刻开始收缩。如果在医院的厕所小便,那么,你的医院之行会不自觉地得到升华:便池旁有紧急按钮,镀铬的扶手角度均设置为四十五度,洗手池上方还有一瓶粉色的消毒液。坏事传千里。你最好还是信吧!

    没有回家喝酒的欲望,家中的冰箱里也没有存货。家里有六罐啤酒的时候,他是绝对不会来医院的,谁知道情况竟然会这么糟糕呢。他首先想到的是她绝不是橙子,接下来想到的是:她真的快要死了,仿佛她必须去追赶一辆想象中的火车。她在床上硬撑着,除了眼睛之外,身体一动不动,可是,在她身体内部,有东西在动。

    她的脖子被什么东西染成了橙红色,应该是红汞,而且,在她左耳的下方,贴着一块纱布,不知哪个精力旺盛的医生在那里埋下了高频电子针,在消灭疼痛中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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