薇拉
,头顶上方悬挂着霓虹灯组成的风河山图案,也是红、白、蓝三色。在怀俄明州,人们似乎是真的很喜欢他们的红、白、蓝。同样色彩的霓虹灯招牌声称你在上帝之国,伙计。宣言两边各有啤酒商标保驾护航,左边是百威,右边是康盛。吧台前等待点单的人们排了四排。三个身穿白衬衫和红背心的侍者像耍手枪一样摇晃着调酒器。
这里拥挤得像谷仓一样——从喧闹的程度来看足有五百人——但他一点也不担心会找不到薇拉。我的薇拉探测仪会发挥作用,他想。他绕过舞池的一角,不断避开旋转的牛仔小伙和牛仔姑娘们,以至于他自己看上去都像是在跳舞。
吧台和舞池过去,是一个由高背包厢组成的幽暗小厅。大多数包厢里都挤了四个人,通常都点了一两大罐饮品,他们的身影投射在镜子上,看上去有八人。只有一个包厢没有坐满。薇拉独自一人坐着。在李维斯牛仔、棉布短裙和珍珠扣衬衫中,她的高领印花长裙显得格格不入。她也没给自己点饮料或任何食物——她面前的桌子是空的。
起初,她并没有看见他。她在看人们跳舞。她面色红润,嘴角浮现深深的酒窝。尽管她看上去与周围环境相距十万八千里,他却最爱她这副样子,将要绽放笑容的薇拉的样子。
“嗨,大卫,”她对在她身边悄然落座的大卫说,“我本来就希望你能来呢。我想你会的。乐队是不是很棒?太吵了!”
她几乎要叫喊起来才能让大卫听清她的话,但他看出她喜欢这样。自从打招呼时看过他一眼后,她就一直看着跳舞的人们了。
“他们很棒。”他说。是的,他们的确很棒。他发现自己不由自主地在回应音乐,尽管他又重新开始焦虑了。既然如今他真的找到了她,他便担心会错过接他们的火车了。“领唱听上去像巴克·欧文斯。”
“是吗?”她微笑着看看他,“谁是巴克·欧文斯?”
“无关紧要。我们应该回车站了。除非你想在这里再待上一天。”
“这里也没有那么糟啊。我有点喜欢这个地方——哇哦,小心点!”
一个玻璃杯飞过舞池,在灯光下短暂地折射出绿色和金色,然后就在视线外的某处碎裂了。有人欢呼,有人鼓掌——薇拉也在鼓掌——但大卫看到t恤上写着安保二字的两个大块头朝刚刚飞行物着陆的地方走去。
“这是个十一点前能在停车场里看到四场斗殴的地方,”大卫说,“而且关门前常有人请所有人喝一杯。”
她笑了起来,用手比划成手枪的样子指着他:“好极了!我想看!”
“我想和你一起回去。如果到了旧金山你还想泡吧,我陪你。我保证。”
她撅着下嘴唇,把浅金色的头发甩到脑后,说:“那不一样。不一样,你知道的。在旧金山,人们很可能会喝……我也不知道……养生啤酒。”
她的话让他忍俊不禁。想到投行人都可以改名为驱狼者,养生啤酒这个说法倒也挺有趣的。但笑声之下,他仍然焦虑;事实上,是否正因为焦虑,他才笑得这么起劲?
“我们休息一下,马上回来,”领唱擦了擦额头,“趁现在开怀畅饮吧,记住——我是汤尼·维拉诺,我们是脱轨器乐队。”
“这是提示我们该穿上水晶鞋告别了,”
大卫说着拉起她的手。他往包厢外走去,可她没有跟上,也没有放开他的手,于是他只好又坐了下来,心里涌现出一阵恐慌。他觉得自己理解了鱼的感觉:意识到嘴上的鱼钩钩得死死的,绝对无法摆脱,只能眼睁睁被拖向岸边,百般拍打翻腾、垂死挣扎都是徒劳。她正看着他,还是那双狩猎者般冷静的蓝眼睛和深深的酒窝:将笑未笑的薇拉,他的未婚妻,她在早上读小说,晚上读诗歌,认为电视新闻都是……她是怎么说的来着?过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