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站
——女人叫他李-李,就像唤宠物般的称呼能抑制他的狂暴一样——正在靠近。像里克·哈丁一样,李也穿着靴子。家里的李-李到了外面喜欢穿“佐治亚巨人”牌工作靴,他们是拿着丁戈牌组装工具的男人。女人穿的是胶底运动鞋,白色低帮。他知道。
“婊子,你这臭婊子,我看见你跟他说话,一副骚样,臭婊子——”
“不,李-李,我没有——”
又一声殴打声传来,接着是一个不辨男女的呕吐声。明天,清洁员会在女厕的地板和一面瓷砖墙上看到已经干掉的呕吐物,但李和他的妻子或女友则早就不见了踪影。对清洁员来说,那不过是又一处需要弄干净的垃圾,肮脏而无趣,无需多言。可戴克斯特拉应该怎么办呢?上帝,他有勇气进去吗?如果他不插手,李或许会把那女人打死,但若有个陌生人多管闲事——他会把我们俩都杀掉。
可是……
孩子。求求你,别伤到孩子。
戴克斯特拉握紧双拳,想着:该死的残酷生活频道!
女人还在吐。
“停下,埃伦。”
“我停不下!”
“停不下?好吧,很好,我来替你停下。臭……婊子。”
“啪”的一声脆响为“婊子”打上标点,戴克斯特拉的心又往下沉了沉。他本以为心不会沉得再低了,看来很快它就要在腹腔里跳动了。如果他能召唤出道格就好了!在故事里就行——就在犯下踏人休息区这个大错之前,他甚至还在思考身份的问题,如果这都不是那些写作手册里所说的“预示”,什么才算是?
是的,他可以化身为他的杀手,雄赳赳地走进女厕所,把李打个屁滚尿流,然后扬长而去。就像阿兰·拉德在《原野奇侠》里扮演的舍恩一样。
女人又干呕起来,听上去像是机器碾碎石子,而戴克斯特拉也知道自己无法召唤出道格。道格是虚构的。而这里是现实,像醉鬼的舌头般伸到他眼前的现实。
“你敢再吐一次试试。”李的口气中已带了致命的威胁味道。他准备好痛下杀手了。戴克斯特拉可以肯定。
我会出庭作证。要是他们问我为什么不阻止,我就不回答。我会说我听了。我会说我记住了。我会说我是证人。然后我向他们解释,这就是一个作家在他不真正动笔写作时所做的。
戴克斯特拉想跑回他的捷豹车里去——悄悄地——然后用车里的电话向州警报案。只要拨打“* 99”。每隔十英里就有这样的牌子:车祸报警请用车载无线电话呼叫 * 99。可是,需要警察的时候,警察从来就不在身边。今晚离这儿最近的警察恐怕也在布雷登顿或是伊博尔城,等他赶到,这里的血腥表演早就结束了。
女洗手间里传来一连串浓重的打嗝声,中间夹着轻微的作呕声。某扇隔问的门砰地而开。和戴克斯特拉一样,那女人也知道李这次要动真格的了。再吐一次,他就会爆发。他会疯狂揍她,直到打死她才算完。警察捉住他会怎么处理呢?判个无预谋的二级谋杀罪,关上十五个月,出来还可以钓上这女人的小妹妹。
回你车里去,约翰。回你车里去,握住方向盘,离开这里。开始假想一切都没有发生过。确保接下来几天不要看报纸和电视新闻。会有用的。去吧。现在就去。你是个作家,不擅长打架。你身高五英尺九,体重一百六十二磅,还有肩周炎,你去了也只能雪上加霜。所以,马上回车里去,祈求上帝保佑像埃伦这样的女人们。
离开的那脚已经迈出去了,一个想法却电光火石般钻进了他的脑子。
道格不是真的,但里克·哈丁是。来自诺科米斯的埃伦·惠特洛跌进厕所的一个隔间里,撞到水箱上,两腿叉开,裙子掀了起来,就像李口中的“婊子”模样。李跟着也走了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