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穷人不该都买房
提高的家庭,通过市场化的方式优先改善和解决了住房问题。但与此同时,货币化分配并不能惠及所有的职工和家庭,这无形中拉大了住房分配制度中的差距,再加上劳动就业收入分配上的差别,于是矛盾就集中于未能享受实物分配的住房收益,同时也未能享受住房货币化分配的收益及收入差别收益的低收入家庭(包括领取社会保障救济的家庭)如何解决住房问题上了。而这些低收入家庭,除非大幅度提高家庭收入,否则就永远无法靠商品房市场解决住房问题。政府无论如何去努力提高城镇家庭的收入,都一定会有一个相当大比例的家庭,仍长期梯次形地处于家庭低收入的发展阶段。任何国家都一定会有相当大的一部分家庭无法用购买商品房的方式解决住房问题,这就是我所坚持“不要让所有的老百姓都购买商品房”的原因所在,也是媒体中所谓“媚富”谬论的基础。
世界各国政府都在用社会保障住房制度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社会主义的中国就更应该加大对低收入家庭的保障。任何国家都无法保证让所有的家庭都靠自身力量解决购买商品房的住房问题,中国更不应将所有人都推向市场,让所有老百姓都必须购买商品房。
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是政府的责任,而不是市场的责任,绝不能用市场化的方式解决“穷人”的住房问题。如果你们都把“穷人”推向市场以解决住房问题,而不强调建立低收入家庭住房社会保障体系,那会是一种什么结果?到底你们是在为“穷人”考虑还是在害“穷人”。我不主张用政府的转移支付解决“穷人”的住房问题,坚持把“穷人”推向商品房市场等于是把“穷人”推向总也买不起房的尴尬境地。
——2005年10月11日任志强博客文章《谁在为“穷人”说话——不要让所有的百姓买房》
笔者认为,“不要让所有的老百姓都购买商品房”,并且大放房价上涨信号是一种主观故意,目的在于:试图对居高不下的房地产价格推波助澜,力图长期维持房地产的高价格,以长期攫取垄断和超额利润,而不顾百姓买不起房的现实,不顾百姓不能安居乐业的现状。任总真的是在为“穷人”考虑吗?任总所说的“百姓”、“穷人”在房地产业界是如何界定的?月收入2000元,算不算穷人?买100平方米商品房,在大中城市不吃不喝需要20多年,如果按其说的由政府财政拨款和转移支付解决,这个人群占相当多的数量,政府根本无法承受。笔者认为,住房与汽车、高档消费品以及高档衣服等从它的使用属性和人们的需要来说是完全不同的。普通老百姓买不起和用不起汽车,但有公交车甚至有自行车可以代步,实在不行步行总可以吧;高档化妆品消费不起,完全可以不用,还能够显示自己的本来面目和自然美;高档衣服买不起,可以穿廉价的。但是,对于所有的人来说,没有房子住恐怕不行吧,中国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有“安居乐业”之说,不能安居,何谈乐业?
笔者也再一次重申,依照国家的财力,靠提供保障房只能解决很少一部分人的住房问题。那么,大部分人的住房问题如何解决,难道让他们露宿街头吗?而就是解决这很少一部分人的住房问题,操作起来也是十分复杂的。这就像过去价格双轨制的存在,如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住房也存在着一个准价格双轨制,必将带来许多严重问题,任总这是在给政府出难题,是把大多数人往绝路上逼,以推脱自己业界和阶层的责任,其目的在于继续实现赚取超额利润的目的,而不顾政府难处和大多数人的死活。
你既然是一个国有资产的代表,无论捐助多少钱,掏腰包的,说到底还是国家。你只不过是拿国有资金给自己或者说自己的集团买了一个名声和荣誉。关于企业家的责任问题,笔者还是那句话,把社会责任和考虑穷人与企业管理者对立起来,是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