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穷人不该都买房
分有害和错误的。就是在完全市场经济的国家,在市场经济体制非常健全、各项法律法规十分完善的体制下的国家,企业管理者和富人也不会忘掉自己的社会责任。任总,况且你是社会主义国家里一家国有企业的老总!
——余丰慧《再问任志强:中低收入人群难道就不能买房吗?》(人民网)
人民网专栏作者余丰慧是任志强的一个“老对手”,他们之间有过几次交锋。在任志强诸多对手中,这个对手颇为犀利而且他的文章耐读。
任志强的观点是,穷人不应该买房子,穷人的房子问题应该是由政府来解决。而反对者的观点是,穷人有买房的权利,而且开发商也应该承担穷人买房的责任。
这两年,政府也实实在在地再次推出保障房工程,切实明确地说要承担为穷人解决住房问题的责任,政府用自己的行动践行了对人民的承诺。政府似乎也逐渐认识到了自己的责任,或者说开始有能力、有行动地履行自己的职责。越来越多的穷人,其住房权将越来越多地依赖政府,而不是一味地去指责开发商。
观点三:中国住房分为穷人区与富人区很正常
过去中国都是“穷人区”,现在出现“富人区”是很正常的,就像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一样,也要让一部分人先住进“富人区”,以后才能都变成“富人区”。
——2006年2月19日任志强在2006上海国际地产大会新闻发布会、《头脑风暴》节目上的发言
只有把不同的功能区:穷人区、富人区、商业区、工业区通过地铁更好地融合起来,把不同阶层的人融合起来,才能解决目前大城市遇到的最大困难——交通拥挤的问题。
任何社区都不能有围墙,因为社区就是城市的一部分,不能人为地把社区活生生地从这个有机体中割裂开来。而社区中大量的围墙阻断了城市交通,让这个城市不方便,没有效率,很多人可能没有意识到,是社区的围墙使城市交通量剧烈增加。
按照财富的多少来评判人的素质高低是不对的,社会不和谐的最大根源就是贫富悬殊。当然,这种贫富的悬殊并不是房地产开发商盖房子造成的,也不是因为他们要划分穷人区和富人区造成的。但是,如果房地产开发商在建房的过程中一定要把穷人区和富人区分开,就会增加这种不和谐。
——2006年2月23日潘石屹博客文章《我不赞成新城市的建设中分穷人区和富人区》
这是一场引起全社会大讨论的问题,关于“穷人区和富人区”的问题,它涉及社会最敏感的一根弦。显然,潘石屹在这场争论之中,获得了民意支持,成为“正方”代表人物,任志强则成为“反方”。
但事实正如任志强所说,当前中国穷人区、富人区越来越明显,很多规划区域都是明确希望建高尚住宅区,何谓高尚住宅区?这不就是赤裸裸的富人区么?很多城市划出地方,建保障性住房基地,这不是事实上的穷人区么?为什么现在各城市都将保障性住房区域单独划出来,而不是毗邻高档住宅区?这是地方政府担心,会影响周边地价,影响了城市的土地收益。
任志强的担忧越来越成为现实,而他所呼吁的政府逐步将穷人区改建成为富人区何时能实现,却是遥遥无期。
观点四:穷人区与富人区的划分是社会与消费人群自然选择而形成的结果
穷人区与富人区的划分是社会与消费人群自然选择形成的结果,并不是靠开发商的有意识的建筑而人为形成的,而是政府意图、城市规划、社会保障能力、经济发展条件、居民消费能力、资本实力等多方面因素组合而成的必然结果。
我所说的穷人是中国目前收入水平最低的30%的城市家庭(按国家统计局的分类),而小潘(潘石屹)说的穷人大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