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地价推高房价
的这个观点是在2004年“8·31土地大限”之时说的,因为没有了土地协议出让,土地供应不足了,于是自然会导致房价上涨。如今看来这都已经成了事实,2004年三季度开始,以北京、上海为代表的大城市房价开始暴涨。
任志强的关于土地价与房价的观点,尽管是被误读了,但他的直接观点——地价拉高了房价,确实是事实,也是他后来反复坚持的观点。在所有反对他的观点之中,这篇文章颇有代表性,因为说出了经济学的原理:成本和市场价格有关,但是成本并不决定市场价格,市场价格是由市场决定的。
观点二:土地供应少推动房价上涨
2002年7月之前,土地可以协议出让时,房屋的价格并没有暴涨,是随工资收入和市场供求关系逐步递增的。房屋价格一直处于大大低于收入增长幅度的区间。并且这些房价的增长因素中包括了使用好的设计、使用新的价格较高的材料、改善了居住环境等价格增长的合理因素,价格是伴随着质量与标准的提高而提高的。在土地供给量充分的前提下,土地价格的增长基本上是随房价的增长而同步增长的。
但招拍挂政策出台之后,切断了土地供给的其他来源,并且其供给量被政府垄断和限制,土地形成了供应量短缺和来源单一的非竞争规则。这种游戏规则的改变已经不再是市场化的背景条件。因此也改变了产出决定土地价格的前提条件,所以这一轮房价增长的根本原因在于土地价格的增长。
当土地的供给来源被政府用行政手段强制性垄断之后,由于无法通过其他渠道获得更低价的土地,所谓公开的土地市场交易就变成让市场中的无数恶狗去争夺可怜的几根骨头的局面,血淋淋的竞拍结果是使土地一次次成为天价的新闻热点。招拍挂政策首先从土地垄断供给上决定了价格的非市场化因素的增长,同时从价高者得的招拍挂竞争条件上决定了价格的增长,这两者都是非市场化因素。
在政府强制垄断造成土地价格可能高于原有市场中房屋的价格时,实际的产出决定预期已被改变。需求的高速增长让投资者预期看好、招拍挂政策减少了土地的供给量,都改变了市场中的供求关系。当这种供求关系被政府制度性因素所强制时,自然也预期房屋的价格会随土地价格的增长而增长。行政垄断也改变市场中消费者的预期,由于土地价格的提升,成本成为决定价格的重要因素,也预期房价会随之而增长,进而推动房价。
——《任志强:四大论据反击国土资源部地价房价观点》(2004年10月21日新浪财经)
近几年来,我国部分城市的房地产价格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上涨,有一种观点认为,是由于推行了经营性用地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导致地价上涨,从而抬升了房价,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
土地需求的变化是受房屋市场需求变化影响的,房屋市场供不应求,价格上涨,才使开发商对土地的需求增加,造成地价上涨。在房价明显上涨的区域,地价会在一段时间之后相应上涨。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显现了土地真实价格,政府获得的土地出让金提高了,相应压缩的是开发商过去取得的超额利润。政府只有在获得充足的出让金收入后,才有能力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廉租屋以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
——2004年10月11日在成都举行的“全国落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座谈会”结束时履新不久的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贠小苏的发言
任志强在这篇著名的文章中详细地阐述了房价和地价的关系。也是在贠小苏批了他先前的观点之后,任志强认真地写了这篇文章。只有极少数人认真地看完了他的全文,绝大多数只是记住了这句“地价决定房价”的观点。其实,在全文之中,任志强的观点是,土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