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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第一个黄金十年(1984~1993)
度。大家一页页翻着《资本论》找依据,吵得不可开交。

    “一种意见认为,地球本体是自然物,非人类劳动所能创造,并无人类劳动凝结。土地没有价值,不是商品。此外,《宪法》规定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买卖、出租、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不管采取何种方式转让都是不合法的……另一种意见认为,土地是商品,因为土地凝结了人类劳动,比如说土地上的‘七通一平’;此外,直接物化在某块土地上的劳动量仅仅是衡量土地价值的一部分,还有一部分是从社会总价值量中转移而来与土地结合而成的价值,而且往往与直接物化在该地的劳动量无关。改革本身具有超前性,包括理论与实践的超前,不应回避矛盾,受制于现行某些法规。为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必要对现行法律中的部分条款做适当的修改。”

    年轻人创新的魄力和勇气与老一辈学者的墨守成规激情碰撞,发人深省,直到今天仍然不乏其现实意义。在历史重大变革的紧要关头,思想领域的这种冲突似乎是不变的主题。

    争论并不能阻挡“土改”的车轮。当年11月,深圳、上海、珠海、厦门、广州、福州、天津等城市被批准为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试点城市。理论在政策突破和改革实践面前暴露出它的苍白和无力。深圳在“违法”改革的路上越走越远,土地第一拍的槌声即将响起。

    1987年12月,全国市长会议在深圳召开。深圳决定借中央领导和各兄弟城市参加这次会议的东风,举行中国内地第一场土地拍卖,正式的提法是“公开竞投”。

    用于拍卖的地块紧靠风景秀丽的深圳水库,面积为8588平方米,规划为住宅用地,使用年限50年。拍卖之前,有关领导就给骆锦星透了口风,希望他支持这次拍卖,因为深房公司是深圳房地产业的龙头企业,而且有在香港参加拍卖的经验(1985年,深房挫败长江实业、新鸿基等香港房地产巨头,以5350万元拍下深水步地皮,两年后,建成的太子中心两幢大楼在几天之内被抢购一空,深房净挣4000万元。此后,深房在美、加、澳等国开疆拓土,业务全球开花)。

    骆锦星和同事研究之后,决定拿下这块地,在“中国第一拍”中夺魁,不论从经济效益还是社会效益的角度看,意义都不同凡响。经过考察和测算,深房公司竞拍的上限是530万。

    当时,总共有44家企业参加“中国第一拍”的竞拍。1987年12月1日下午,骆锦星一行来到拍卖现场,当时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李铁映、国务院外资领导小组副组长周建南、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鸿儒以及来自全国17个城市的市长也出现在拍卖现场。深房公司领到了11号竞拍牌。

    拍卖底价为200万元,每次加价幅度为5万元起。随着一声“拍卖开始!”,一些企业频频举牌报价。骆锦星料到这块土地的成交价肯定会大幅超出底价,所以非常镇定,开始阶段并没有举牌,一直到叫价390万时,骆锦星出手了,直接叫到了400万,场上掌声雷动。

    这时,场上的竞争者只剩下深房公司、深圳市工商银行房地产公司和深华工程开发公司。

    “420万”、“485万”、“490万”一路叫下来,最后叫到了520万元,只剩下深房公司和工商银行房地产公司两家。期间每一次举牌叫价,都会引来一浪高过一浪的热烈掌声。

    当叫到520万时,骆锦星的心理紧张起来,因为离公司测算的上限530万元,只剩下两次加价机会了。骆锦星还是不露声色地再次举牌,叫价525万,再次引来一片掌声。看到深房公司志在必得的势头,也可能是觉得竞争不过这位深圳房地产行业的龙头老大,工商银行房地产公司放弃了继续叫价。

    “525万一次,525万两次,525万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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