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第一个黄金十年(1984~1993)
”拍卖师一槌定音。现场的记者把镜头全部对准了骆锦星,闪光灯亮成一片。整个拍卖过程持续了17分钟,中国第一拍以超出底价300多万元,地价611元/平方米成交。
拍卖结束后,骆锦星胸有成竹地告诉记者:请大家放心,我们不会亏本,但也不会从这块地牟取暴利,盈利不会超过15%。
1988年7月,在该地块上建成的东晓花园,以低于1600元/平方米的单价出售,当时的市价是2000元左右,骆锦星兑现了拍卖时承诺的利润不超过15%。房子不到一小时就全部卖完了,深房公司赚取了将近400万元的利润。
4个月后,修宪成为现实,紧接着《土地管理法》进行了修改,土地使用权转让终于合法了。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评论说:“这是一次历史性突破,是我国土地使用制度的根本性变革,标志着我国的根本大法承认了土地使用权的商品属性,跨出了土地商品化、市场化的重大一步。”
与1987年年末深圳土地“惊世一拍”首尾呼应的是烟台住房“提租发券,空转起步”的“一改”。1987年1月1日,烟台住房制度改革开始模拟运行。烟台房改的背景是:1986年1月,在国务院召开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问题座谈会上,决定成立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落实邓小平同志提出的提租售房,鼓励个人买房建房的设想。当年3月,烟台、唐山、蚌埠被确定为改革试点城市。伟人的手推动了一下,“房改”的轮子就这样一圈圈地不停地转下去,直到目的地为止。
根据方案,烟台将公房租金从原来的0.10元/平方米提高到1.28元/平方米,同时按照标准工资23.5%的系数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券。之所以选择一手发券、一手回收、空转起步,是因为如果马上进入实转,发放住房券的财政负担过大,政府和企业都无法承受。
“提租空转”的烟台房改冲击了旧的住房观念,让人们把房子当成了商品,“以前房子是福利,住房等国家分,现在房租大幅提高,如果我们把房子买下来,那么每个月的住房补贴就可以攒起来了。”这种观念上的变革意义深远。
正如俞正声所说:“住房改革的总体思路还是邓小平同志在1980年那次重要谈话中所讲的,主要内容是:新房老房都要出售,可以分期付款,提高房租,给低收入者补贴。”1991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再次指明了这一点:“我国城镇住房制度的改革,自从邓小平同志1980年提出出售公房,调整租金,提倡个人建房买房的改革总体设想以来,逐步在各地展开。”邓小平《关于建筑业和住宅问题的谈话》为中国房改和内地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拉开了大幕,是他为地产江湖注入了第一股活水。
1988年1月,第一次全国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次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在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新一轮房改进入全面试点阶段。
1988年4月26日,海南省挂牌成立。这个最大的经济特区点燃了无数人的激情,让他们浮想联翩。10万创业大军横渡琼州海峡,上岛寻梦。这中间就有日后在房地产界叱咤风云的人物——冯仑、潘石屹、易小迪(阳光100董事长,修佛,为人低调、谦逊。曾创办海南佛学研究会,聘请穷困潦倒的潘石屹担任秘书长)、张宝全(今典集团董事长,参加过越战,曾就读于北京电影学院,对电影事业一往情深。在海南搞过房地产和船务,赚得第一桶金后回北京发展,后回海南开发红树林酒店)、曾伟(棕榈泉国际公寓董事长)、谢强(先后任职于珠江、富力两家房地产豪门,被称为“房地产界第一CEO”)、吴一坚(金花集团董事长,1985年到海南发展,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