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从小学六年级开始,就频繁在那几家超市偷东西。当然没到三天两头的地步,一般来说一个月三次,任选一家下手。
偷的大多是点心、文具之类,偶尔也会有男士袜子,或随便一卷保鲜膜。
其实不管什么东西都无所谓,我会把点心吃掉,其他的东西通常都会马上扔掉。
我那时一定只是单纯在享受“偷盗”的快感吧,至于偷盗的结果和到手的东西都无所谓。
但按理说,在那么个小城偷东西是十分冒险的。要是被抓到的话,准会满城风雨,让人待不下去。
然而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在十六岁那年初夏之前,我一次都没被抓到过。不是自吹,我的偷窃技术确实是天才级别的。
我是那种存在感异常稀薄的人,所以才特别适合吧。再仔细推敲的话,或许是我从小学开始便屡屡出手,所以自然而然就造就了我这么一个人也说不定。
我的恶癖偶尔也会在学校里出现。
老师忘在讲台上的批改用的红笔。
图书馆的书。
理科教室的实验器具。
不管什么东西,只要有机会我就偷。当然那些都不是我想要的东西,我只是单纯地想享受偷盗的快感才下手的。偷来的东西大多被我随手扔进堤坝的石堆沟堑里了。
对了,初中二年级和你同班时,有个女孩丢了铅笔盒,那件事你还记得吗?单一只铅笔盒本来不会闹出多大的风波,但她在铅笔盒里放了三千日元,所以才闹得鸡飞狗跳的。那钱好像是用来交课外活动的制服费的。
班主任狠狠训斥那个女生不该在铅笔盒里放现金之后,空出自己整整一节的国文课,发动全班一起查找偷窃的人。
但最终还是没能找到那个铅笔盒,不是吗?
时至今日我能坦白告诉你,那也是我做的。我看到她放在桌上的铅笔盒,就趁从旁走过的时候悄悄拿走了。
我完全没想到里面会有现金。要是知道的话,就会偷偷放回某个地方了。然而事情闹大的时候我已经无能为力,因为东西早已不在我手里了——到手后我连开都没开,就扔进了学校后面的焚化炉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