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0大调查之二:制度在中国
以市场制度为主导的商品经济,是一种开放的经济模式,在这种经济模式下,要求所有的经济主体实现自我经营,按照市场规则来进行商业游戏,而当国家将权力与资本结合起来的时候,所形成的力量是普通经营者绝难匹敌的。
面对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只有始终坚持合作而不竞争、补充而不替代、附属而不僭越的立场,才能进退自如,持续发展。
主题介绍:老生常谈的制度话题——“国退民进”中的悲剧——政商博弈学
4.1:老生常谈的制度话题
从历史到现实,我们又重新回到了有关制度的探讨。
在中国,以利益为导向的新制度,与以政治为导向的旧制度,究竟还会发生怎样的纠缠?
这其实是一个已经被无数人论证过,近乎于老生常谈般的问题。而我们之所以还在谈论老问题,原因就在于国家商业主义始终存在着,并且在过去的10年中,中国的经济成长越来越呈现出国家商业主义的面貌。
事实上,国家商业主义的产生,绝对不是偶然的现象。
我们已经知道的是,我们过去所实行的国有产权制度,都意味着一种国家干预与调节社会经济行为,而就现实来讲,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政府都必然会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进行干涉与调控,这既是国家与生俱来的只能,也是国家意志的具体体现。
假如我们回顾历史就可以发现,国家商业主义并非新生事物;由国家出面积极参与、调控商品、货币活动,并配合以其他政策性手段,在最大限度内谋求政治、经济上的利益,这一观点在中国历史上延续了长达2000年之久。即使在当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也仍然是经济学中的主流论述,原因就在于其的确存在着合理的地方。
当国家对市场法则善加利用的时候,当国家对经济规律熟练掌握的时候,当国家积极参与、调控商品、货币经济运动的时候,当国家着眼于未来,积极为民营企业保驾护航的时候,其对国民收入的调节作用,对恶性竞争与资本过分膨胀的抑制作用,对私营经济的扶植作用都是举足轻重的,除此之外,国家商业主义的存在,更可以直接为政府创造巨大的财政收入,尽快达到“国民皆富”的终极目标。
然而,如同任何事物一样,国家商业主义的大行其道,同样存在着两极的影响。
尽管国家干预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必要条件,但当国家以经营者的面目介入到经济活动中来的时候,其旨在争夺利益的目的性就变得明显起来,而除了资本之外,国家手中更具有普通民间经营者所不具备的条件——政治权力。
毫无疑问的是,以市场制度为主导的商品经济,是一种开放的经济模式,在这种经济模式下,要求所有的经济主体实现自我经营,按照市场规则来进行商业游戏,而当国家将权力与资本结合起来的时候,所形成的力量是普通经营者绝难匹敌的。
于是我们看到,在产权明晰的过程中,当地方政府与企业家之间产生思路分歧的时候,政商博弈的结果往往以企业快速衰败告罄。
在宏观调控的大格局中,当民营企业尝试着进军重工行业与垄断性领域时,往往在经营上有所斩获,却不得不面对政策上的风险因素,由于对宏观形势的判断失误,在每一轮的宏观调控中,在接受政策重点治理的领域里,许多民营企业纷纷折戟沉沙,其中甚至不乏许多我们熟悉的名字。
4.2:“国退民进”中的悲剧
当时间行至2002年的时候,中央所实施的“国退民进”战略已经运行了4年之久,有足足四成以上的国有企业在此过程中要么消失,要么转变了产权属性。其力度不可谓不大,由此为中国经济带来的新鲜活力也是有目共睹的。
然而,就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