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实行市场经济是我们这代人唯一正确的选择
共产主义”,企图一步实现共产主义。但是,实践给予了无情的回答。列宁作为一位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及时地从实际出发,改行著名的“新经济政策”,拯救了刚刚诞生的社会主义国家。如果列宁当时搞教条主义,僵化地坚持按马克思、恩格斯的书本建设“共产主义”,那么社会主义也许早已夭折在摇篮里了。但是,我们也不要神化列宁。如果我们全面考察列宁的理论观点和“新经济政策”的实施,显然“新经济政策”只是策略的转变,而不是对计划经济理论的修正或突破。列宁关于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观点是完全遵循马克思主义的,并且首先明确提出“商品经济”、“产品生产”和“计划经济”等概念。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甚至具体设想整个社会生产像一个托拉斯一样运作。就是在实行“新经济政策”的情况下,列宁也没有放弃计划经济。列宁关于计划经济的观点不仅一以贯之,而且具体组织实施。实施计划经济的计委、经委、专业管理局等,都是于列宁在世时创建起来的。
但是,您在《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一文中又特别说到“当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从生存型阶段达到了温饱型阶段之后,必须及时地用商品经济即市场经济来代替产品经济即计划经济——这就是马克思主义合乎逻辑的结论”。
这里有一个必须回答的问题:应该如何理解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必须消灭商品生产与交换的理论结论。马克思研究的正是资本主义私有制下的商品生产,因此很自然得出了在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同时必然也必须消灭商品生产和交换的结论。马克思没有经历过社会主义公有制下生产和交换的实践,自然也不能苛求他在100年前就给我们把什么结论都准备得无一遗漏。如果不能依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自己的实践,得出自己时代的马克思主义结论,那还算什么马克思主义者呢?马克思主义还有什么前途?耐人寻味的是,首先对马克思主义消灭商品生产和交换的结论进行修正的恰是“斯大林模式”计划经济的创始人——斯大林。他在逝世前写下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中已经部分承认了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下商品生产与交换的必要性。他曾这样写道:“商品生产和商品流转,目前在我国,也像大约三十来年以前当列宁宣布必须以全力扩展商品流转时一样,仍是必要的东西。”在这里,斯大林不愧是马克思主义者。可惜斯大林开的头却没有继续探索下去。
所以,我们说,如果马克思在世的话,他也会说计划经济不符合历史规律,他也会认为市场经济能够带来无穷的生产力。因为从实践到理论都已证明了,发展到高水平的生产力,当然是市场经济了。要搞现代化,就要搞市场经济,你就必须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第一产业是农业、矿业,第二产业是加工业,第三产业是服务业。当第三产业成为主业的时候,当然是“白领”占多数了,脑力劳动者占多数了。市场经济要求科教兴国,促进现代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不断发展。第一产业一少,农民也就越来越少了。第二产业,也跟农民有关。以前是农民和地主的关系。地主剥削农民,这是封建社会的基本特征,农民起来造反、反抗、起义,改朝换代,但它不可能产生新的生产关系和新的社会。封建社会之所以那么长,就是因为旧的地主打倒了,又产生新的地主。资产阶级推翻了地主阶级政权,同时,通过野蛮的“圈地运动”和战争“解放黑奴”等,把农民赶出家园,使他们又变成了廉价的自由劳动力。当时一个企业廉价的劳动力多,生产力成本就低,企业就有竞争力,就发展。当时工业发展就靠廉价的自由劳动力。早期资本主义做了两件事,第一就是推翻封建王朝,消灭地主阶级;第二就是很残酷地消灭了农民阶级,完成了资本主义制度。许多地主转变为资本家,而全部农民变成了工人。3%~5%的原农民留下从事农业,但农业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