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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举行会议的那种旅馆,在那儿,别着标签、肥肥胖胖、面色红润的男人摇摇摆摆地走来走去,他们彼此直呼其名,做着买卖!开怀畅饮一亲爱的里塔和我一觉醒来,发现我们的房里多了一个人,一个金发碧眼、好像得了白化病的小伙子,他长着白色的眼睫毛,两只大大的耳朵通明透亮。我和里塔两个人都想不起在我们凄惨的生活中曾经见过他。他穿着一件厚厚的肮脏的内衣,满身是汗,脚上仍旧穿着一双旧式军用长靴,躺在我那贞洁的里塔那边的双人床上,鼾声大作。他有一颗门牙已经掉了,脑门上长着一些琥珀色的脓疱。里托契卡把她那柔美多姿的裸体用我的雨衣裹住——这是她手边可以拿到的头一样东西;我则匆忙穿上一条条纹图案的长内裤;我们察看了一下当时的情况。五个杯子都给用过了,从迹象看,他是钱多得不知怎么花了。房门没有完全关好。一件毛线衫和一条软沓沓不成样子的棕褐色裤子扔在地板上。我们摇晃着这身衣裤的主人,使他痛苦地清醒过来。他什么都记不起来,只用一种里塔听出是纯正的布鲁克林口音怒气冲冲地暗示说我们用某种方式窃取了他(毫无价值)的身份。我们催他穿好衣服,把他送到最近的一家医院,路上我们发现,不知怎么,经过一些事后都不记得的七弯八转以后,我们竟然到了格兰因鲍尔。半年以后,里塔给那位大夫写信去打听那个病人的消息。杰克·亨伯逊(别人都这么粗俗地称呼他)仍对自己的过去一无所知。噢“摩涅莫绪涅”你这众女神中最可爱、最顽皮的女神!

    要不是因为这件事引起我一连串的想法,我本来是不会提的;那些想法最终导致我在《坎特里普评论》上发表了一篇题为《米密尔与回忆》的文章。在那篇文章中,除了那份出色的刊物善意的读者认为新颖、重要的观点以外,我还提出了一种感性时间的理论“这种理论依据的是血液循环”并且在概念上取决于(为了装满这个小小的容器)人的头脑不仅对物质具有清醒的意识,而且对其自身也有清醒的意识,从而在两点(可储存的未来和已储存的过去)之间产生一种连续不断的联系。由于这番尝试——以及我先前的travaux给人们留下的印象正达到顶点——我从纽约给邀请到四百英里外的坎特里普学院去任教一年;当时我和里塔正住在纽约的一套小公寓里,从公寓的窗口望出去可以看到在下面远处中央公园一个有喷泉的凉亭里洗淋浴的那些晶莹闪亮的孩子。从一九五一年九月到一九五二年六月,我就住在那所学院里专供诗人和哲学家居住的公寓里。我不希望让里塔出头露面,所以她沉闷单调地住在——多少有点儿不体面,我想——公路旁的一家小旅馆里,我一个星期去看她两次。后来她不见了——比在她之前的那一位所做的来得人道一些:一个月以后,我在当地的监狱里找到了她。她très digne,阑尾给切除了,还努力让我相信她被指控从一位罗兰·麦克拉姆太太那儿偷的那件漂亮的浅蓝色毛皮大衣实际上是罗兰本人自动送给她的礼物,尽管当时罗兰有点儿醉醺醺的。我并没有向她那性情暴躁的哥哥求助,就顺利地把她保了出来,而后我们就开车返回中央公园西区,路上经过布赖斯兰,前一年我们曾在那儿停留过几个小时。

    我突然莫名其妙地起了一阵想要再现我和洛丽塔在那儿停留的时光的冲动。我正进入一个新的生活阶段,放弃了追踪她和拐骗她的人的一切希望。眼下,我试图再退回到往日的情境中去,以便保存在回忆中还可以保存的一切。souvenir, souvenir que me veux—tu?已经可以感到几分秋意。汉伯格教授寄了一张明信片,要求订一个有两张床的房间,很快得到了表示歉意的答复。房间都住满了,只有一个没有浴室的地下室房间,有四张铺。他们认为我不会要。他们的信笺抬头是这样的:

    我可不知道最后这句话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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